春节期间到期「红单」 新北宣布:可顺延至2/21缴款!

新北市政府宣布,于春节期间到期的交通违规案件,缴费期限自动延长至2月21日。(示意图记者一中摄)

记者杨佳颖/新北报导

107年春节假期为2月15日起至2月20日止,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则宣布,凡属新北市管辖的案件,其违规通知单所载应到案日期若在春节期间,可顺延至2月21日(初六)恢复上班日再缴纳。

至于春节期间到期的交通违规案件,裁决处表示,缴费期限将自动延长至2月21日,而在连续假期期间,民众利用各大超商(7-11、全家、莱尔富、OK、美廉社)、网路监理服务网www.mvdis.gov.tw)、语音(4121111转168#)等方式缴纳罚锾;不过,持有三段式条码红单裁决书至超商柜台缴款者,仍必须依通知单上期限缴纳,若超过该期限原缴款条码将失效,此时应利用超商多媒体机或网路线上转帐缴纳。

裁决处也提醒,有办理吊扣驾驶执照的民众,若驾照吊扣到期日为春节连续假期,只要在吊扣执行单注记之到期日隔天即可驾车,无须先行领回驾驶执照,驾驶执照可于之后的上班日再另行择期领取即可。

裁决处处长李忠台还呼吁,市民驾驶汽机车应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规,以保障自身及所有用路人财产生命安全;若有相关疑问,或要查询与确认违规缴纳情形,请拨打裁决处服务电话02-89786101转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