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失真?主计处:102年起采100年为基期

行政院主计处宣布,依循国际惯例,102年起物价指数全面采用新基期,将以100年为基期计算。(图/记者蔡怡杼摄)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行政院主计处宣布,依循国际惯例,102年起物价指数全面采用新基期,将以100年为基期计算,虽然食物权重调降千分之8.88点,不过,外食费权重将增加千分之10.33点,医疗保健交通通讯类权重也分别上调千分之2.67点、千分之12.94点,将更真实反应物价走势

主计处综合统计处物价统计科长王淑娟表示,由于家庭消费形态国家经济结构会转变,因此,物价指数基期必须定期更新权重,检讨查价项目,因此,依循国际惯例,主计处自102年2月初公布的102年1月消费者物价指数时,将采用新基期。

王淑娟表示,采用100年为基期的物价调查,食物类权重减少千分之8.88点,其中的外食费则增加千分之10.33点。

王淑娟说明,随着经济的发展,一国对食物的基本需求比重也会呈现下降的趋势,因此,食物类权重调降,不过,由于民众外食情况普遍,因此,外食权重则增加千分之10.33点。

采用100年为基期的物价调查,查价项目将由现行的95年基期的424项增加为480项,并将同质性高者整并精简为370项目群。

主计处表示,此次基期改编的指数查编方式亦有四大项变革,第一、按购买点加权。基于同项产品于不同商店价格变动常有差异,将全面按购买点加权计算指数;第二、增编购买频度分类。由于民众对购买频度较高商品的价格涨跌感受较为深刻,为贴近民众感受,自100年基期起增编CPI按购买频度别分类。

第三、增编特殊分类。100年基期将增编「不含设算租金CPI」及「不含蔬果能源CPI」,即核心物价指数不再剔除水产品;第四、发布项目群指数。目前(95年基期)CPI仅公布总指数及各大、中、小类指数,为应各界观察单项指数需求,100年基期起将按月发布370项目群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