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参案松绑 有利推动复合式公建

《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施行细则》修法,有利政府推动如巨蛋这种自偿性较低的公共建设招商兴建。(本报资料照片)

未来大巨蛋等公共建设可望不再被污名化!行政院核定财政部所提《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施行细则》,删除商业设施促参案件门槛,有利未来政府推动如巨蛋这种运动设施、停车场、文教设施等自偿性较低,需要结合购物中心、商场等复合式建设的公共建设招商兴建,影响重大。

过去商业设施,像是购物中心、休闲、文化、娱乐等商场必须达一定标准才能推动促参案,且开发土地面积要达2公顷(约6050坪)或楼地板面积66000平方公尺(约1万9965坪)以上;1处以上的主力商店,营业用楼地板面积要达15000平方公尺(约4537.5坪)、100家以上中小零售店。由于门槛过高,商业设施很难推公共建设。

运动设施、停车场等公共建设,很难单靠主体公共建设获利,以大巨蛋来说,单靠运动设施自偿每张票卖1、2000元才可能获利,因此要结合商场、购物中心一起营运,能有足够的获利挹注,民间业者才愿意参与。

官员表示,过去门槛过高,所以业者得标公共建设,卖场部分就是「附属事业」规避促参法的规范,其坏处是附属事业,事业目的主管机关几乎无权管理,业者常任意更改附属事业营运内容,商店可以说开就开、说关就关,只要契约甲方同意即可,使得公共建设的卖场、购物中心管理松散、凌乱、不利民众权益。

此外,像大巨蛋这类公共建设,也易被污名化为「挂羊头卖狗肉」,业者依契约规画,被指控附属事业比主体公共建设面积还大,被延宕多年无法推动与进行。

修法过后,商业设施公建门槛大为降低,主办的事业机关、中央与地方政府就可以推动「复合式公共建设」,如「运动设施结合购物中心」、「停车场结合卖场」。

即新制不但可提升公共建设的管理程度,民众也能更清楚其营运内容,不再会被污名化「挂羊头卖狗肉」、业者也不会任意修改商场营运内容,更能保障民众使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