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长500万保险费大礼 新北更优:每人保障至少650万元

新北市政府表示,里长执行职务安全保障优于其他县市。(图/本报资料照)

记者张暐珩/综合报导

行政院会4日通过「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修正草案,明定乡、镇、市、区公所编列该保险费预算时,应包含投保新台币500百万元以上伤害保险;新北市民政局江俊霆5日表示,市府向来重视里长执行职务的安全保障,新北1032位里长,每人保障至少650万元,优于其他县市以及中央规划。江俊霆强调,新北市府除已提供里长350万元的团体伤害险外,里长如不幸因公执行灾害防救(含灾后重建)工作导致死亡者,另可获得300万元给付,里长保障的总金额达650万元,让新北市的里长在执行职务的安全保障优于其他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