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位观察 | 孟晓苏回应“让居民拿出1/3新增存款买房”:“我是建议有钱居民拿出钱来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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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媛媛 主编|杨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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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28 对话中房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汇力基金董事长孟晓苏
60S要点速读:
1.2022年全年,中国居民存款金额增加了17.8亿元,到今年1月份又存到了24万亿元。有钱居民不买房,大量存在银行里。如果能让有钱居民从新增存款中拿出三分之一购房,再加上装修和其他购买,中国经济就能顺利恢复。
2. 我国从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期实行了城乡户籍制度,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在当时整个国家资源紧缺情况下,国家通过“剪刀差”获得了城市资本积累,这是不得已的办法。但是现在,城市经济与工业经济都已经发展起来了,而城乡差别还比较大。中央早已提出要求,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时候了。
3.现在“商改住”在北京空置4000多万平米,平均价格2万元/平方米,是北京商品房平均价格的1/3。北京“商改住”占压资金8000亿元,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这些房屋特别适合年轻人创业,“商改住”可以注册公司,又可以居住,而且价格还不高。为什么不能对这些房屋取消限购呢?
4.如果开征房产税,我主张“见房就征、见证就退”。“见房就征”就是所有城镇房屋都要交房产税;“见证就退”就是每个居民可以凭身份证退一套房的税,单身可退一套,夫妻就可退两套,也不用离婚避税了。如果还赡养着老人,那就可以再多退税。一般居民家庭也就两三套房吧,房子过多的居民,当然就不能都退税了。
正文:
“对农民房子每年征税10万连征15年”?孟晓苏本人辟谣
有人在网上造谣,说孟晓苏说,现在农民的生活都比较富裕,家家都有存款,所以要从农村的农民房来征房产税。这可不是我说的话。我知道农村并不富裕,农民生活水平低于城镇居民很多。在现行城乡二元结构制度下,农民的房产不能转让,也就是值几万块钱、甚至仅是几千元,当然不可能对农民房子征税。
孟晓苏建议对农民房子每年征税10万连征15年?本人辟谣(来源:C位观察)
我曾举例说“如果小产权房价值500万,按照房产价格的2%来征收年税,就是每年10万的税,征收10-15年之后,把土地出让金补足,就可以和其他房屋的税率并轨”。有人把我说的“小产权房”有意混同于“农民房”。请问哪有农民房子值500万的?除非把它变成卖给城镇居民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城镇居民私自购买的农民房,在现行法律制度下是“违法行为”。它享受着城市发展带来的房价增值,但是却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有的地方政府对此坐视不管,但坚持不承认它合法;有的是让它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变成合法;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以“小产权房违法”为由,强行拆除这些房屋。
如果将来能够修改法律,“小产权房”就可能变为“合法”。但是法律修改是要有内容的,要么把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交上来,要么就通过税收方式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税款。我认为通过税收方式解决问题更好,可以年复一年地慢慢交齐。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总要解决,通过征收房产税的方式解决,“小产权房”纳税之后就变为“合法”,会得到“违法”买卖房屋的农民与城镇居民的赞同,也会让没有购买“小产权房”的居民感到公平,又让政府得到了管理城市与维护这些房产的财政资金。对各方都公平合理。
农民房在现行城乡二元结构下不需要为住房交税,不仅有法理依据,而且它本身不值钱。我希望今后的农民房也可以值钱,能够跟城里的房屋“同权同价”才好。近年来我一直在推动着农宅与城市房屋“同权同价”,这是已写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的,但到现在还没有落实。要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奋斗。房产税的问题本来是可以讨论的,有人赞成,有人反对,有人质疑。但是通过造谣的方式来挑动农民群众的不满,手段很卑劣。不管这些人造什么谣言,我都会坚定不移地为城市低收入群体服务、为农民群众服务。
有些不良自媒体为了蹭热度、赚流量,用造谣手段给我胡编乱造,一再发动对我的“网暴”。制造谣言的人挺可笑,他们选错了人。很多人都知道,我是八十年代农村承包制改革的参与者,是当年最早几个“一号文件”起草参与人。正是当年的农村承包制改革,让农民群众摆脱了贫困,走上了小康道路。我是与农民群众最亲近的人,是与农民群众心连心的人。
除了推动农村承包制改革,我还是最早提议把“农民工”称谓改成“新市民”的人。2000年我对当时《中国农民报》总编辑提出:不应当用“农民工”称谓,更不应当把他们的子女称为“农民工子女”,他们一辈子就离不开“农民”这个称谓了?这些人已进入城市,就应该叫“新市民”。这位总编辑后来见到我时说:改称谓的建议是您在2000年最早提出的,现在全国都把“农民工”改称为“新市民”。
孟晓苏回应“让老百姓拿出1/3新增存款买房”:我是建议有钱居民拿出钱来买房
2022年楼市销售额从2021年18.2万亿元跌到13.3万亿元,捅下失去5万亿的大窟窿。这5万亿窟窿有多大呢?我国新车市场年销售额4.6万亿元,全国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年均4万亿元,全年引进外资总额1.2万亿元人民币。从中可以看出,楼市销售丢掉的5万亿是其它产业堵不上的。
这5万亿去哪儿了?并没有去股市或其它投资领域,而是进入到居民新增储蓄里。我年初就讲到,如果能让有钱居民从新增存款中拿出三分之一购房,再加上装修和其他购买,中国的经济不就顺利恢复了吗?2022年全年居民新增存款额17.8亿元,“三分之一”就是5万多亿元,恰是商品房市场上流失掉的数额。我是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要求,提出支持购买住房的。
有钱居民只存钱不消费,新增天量存款就说明并不是没有钱。如果通过启动有钱居民买房,让经济加快恢复,企业不至于裁员关闭、员工也不至于降薪,生活会得到改善,这是对恢复经济合情合理的建议。结果被人断章取义,说我是要让低收入群体去买房,是“何不食肉糜”。我什么时候说过让低收入群体去买商品房?我一直主张要让低收入群体享受保障房优惠。我提倡多年的“住房双轨制”,就是不要让低收入群体只面对商品房市场,他们有享受保障房的资格。
面对楼市持续低迷毫无起色,今年可能再丢掉“5万亿”销售额的前景,不少专家主张发行“特种国债”,甚至说到“5万亿”之多。这又是一个“5万亿”。1998年以来我国发行过五次“特种国债”,一共是4.7万亿元,它们不计入财政赤字,都是为了应对特殊情况。我对“发行5万亿国债”说法很不认同,不应当发这么多,分期发也不应当。当然如果实在是有人存钱没人借钱,那只能由国家借债把它用了。这当然不如启动居民消费的效果好。
如果要发行“特种国债”,这些钱拿来做什么用?再去投基础设施吗?效益好的基础设施都基本上都投完了,再投效益就不如原先。有人建议全社会普遍发钱,这个主意听起来不错,但是细想想,给低收入家庭发钱是应当的,美国就给年收入6万美元以下的家庭发了好几次生活补贴了,他们不存钱,拿了钱就消费。而高收入群体本身就有钱,现在正在往银行里存钱,发钱给他们转手又存银行了,仍然拉动不了消费。所以我认为真是要发钱的话,只需要给低收入群体发钱,不要普遍发钱。对于全社会来说可以补贴消费,消费就有补贴,不消费就没有补贴。
既然要推动消费,甚至要补贴消费,那为什么还在消费领域设置这么多限制性措施呢?应当把包括房屋限购这些政策都取消。现在一方面用各种手段给经济“输氧”,却有一只手还掐着病人的脖子,这是滑稽救市。我从来不提“救楼市”的话,我认为只要把掐脖子的手放开,病人就能慢慢缓过来,不用救。
孟晓苏:建议先取消商改住的房子限购(来源:C位观察)
北京、上海这些城市有不少“商改住”的房子,价格仅为平均房价的三分之一,北京商品房价格平均6万块钱/平方米,“商改住”平均2万块钱/平方米。“商改住”是应对过去商业供地过多做出的调整。但是在2017年销售被叫停。现在“商改住”在北京空置了4000多万平米,占压资金8000多亿元,其中很多是银行资金。这些房子适合年轻人创业,可以办公司,又可以居住,而且价格不高,为什么不能对这些房屋取消限购呢?它不仅不会造成北京房价上涨,还会拉低北京的平均房价。我认为北上广深取消限购就应该从“商改住”开始。
户籍制度已经过时了,土地也不应再区分是城市还是农村
我国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实施,自此中国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体制形成。当年在整个国家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把有限保障能力用于城市,将农村大量财富转移到城市,这是不得已的办法。当年通过“剪刀差”廉价收购农作物、高价出售农用物资,主要农业产品价格低于其价值50%~73%,主要工业产品价格高于其价值60%~200%,用农民群众的牺牲与贡献加快进行城市与工业资本积累。
孟晓苏:户籍制度已经过时了,土地不应区分是城市还是农村(来源:C位观察)
现在城市经济与工业经济都已经发展起来了,而城乡差别还比较大。中央早已提出:现在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时候了。但是实际上反哺不力,反而通过征用农村土地获取“土地差价”,低价征地高价卖地,让“土地财政”占到地方财政的很大比例。据统计我国“土地差价”累计已达81万亿元,返给农民的仅2万亿元多,不到3%。这就更不应该了。
现在国家实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一体化,都是非常有意义的。一旦启动让农民家庭财产和生活水平进入追平市民的进程,就能释放出巨大的内需潜力。它所产生的巨大的经济拉动力,将会推动中国经济恢复到每年8%以上的增幅,持续增长20年以上。
孟晓苏解读:为什么要搞户籍制度 区分城市和农村户口(来源:C位观察)
请问现在全世界还有哪些国家坚守“城乡二元结构”?我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严格区分城乡的土地制度,都是过时的制度,必须加以改革。可以预期,“今后15年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窗口期”。
现在我国不征收房产税,但城市建设与维护费用并不是没有收,而是通过“廉价征地高价卖地”把出资转移给农民;再把高价地转化为高价房,卖给了城市里最后买房的人,主要是年轻人与“新市民”家庭。这两个弱势群体本来应是政策照顾的群体,反而要他们主要承担城市建设与管理费用,有房居民却不用为自己的房屋财产缴纳财产税。这公平吗?明显是对弱势群体的不公平。应当通过开征“房产税”,通过合理税赋实现社会公平。
如果开征房产税,我主张“见房就征、见证就退”。“见房就征”就是所有城镇房屋都要交房产税;“见证就退”就是每个居民可以凭身份证退一套房的税,单身可退一套,夫妻就可退两套,也不用离婚避税了。如果还赡养着老人,那就可以再多退税。一般居民家庭也就两三套房吧,房子过多的居民,当然就不能都退税了。
保障房还远没有盖够,建得“适度过量”房价房租才更合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2019年10月的调查,中国城镇居民家庭有房产的占了96%,平均每户1.5套;就连城市低收入的20%的家庭,住房自有率也达到了89.1%。这个数据是真实可信的。
有人说我国人均居住面积已经50平方米,达到欧洲国家的水平了,这是不符合实际的。根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人口普查数据,中国城乡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41.76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仅为36.52平方米。这都是用“建筑面积”计算的,若把它折合成欧洲国家的“使用面积”,那就变成人均29平米多,北上广深人均25-26平方米。这就是中国城镇居民的居住现状,而房屋质量不少比不上欧洲。
更不要说这只是全国城镇居民的平均水平,其中低收入群体和不少年轻人家庭是“被平均”的,他们的居住条件急需改善。居住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我认为商品房需要继续建设,保障房更需要扩大建设规模。要让保障房建得“适度过量”,让低收入居民有选择空间。摆脱房屋紧缺状态,房价和租金就涨不起来,有利于形成合理的消费价格。
保障房可租可购,也可以先租后购。如果让更多享受保障房待遇的家庭能拥有房产权,不仅可减轻房屋产权单位的资金压力,更可以让更多居民持有房产成为有产者。随着未来经济运行与房价增长,这些家庭也有条件跟上共同富裕的步伐。
按照当年房改设计,我国应有50%城镇家庭能享受到保障房待遇。如果能达到这个保障目标,就会有效改善低收入家庭、新市民与年轻人家庭的居住状况与财产水平,社会上的戾气就会明显消退。虽然我已多年不做房地产开发业务,但我毕竟是当年房改方案的设计者之一,自感对房改方案的贯彻落实负有责任。我会不断为完善住房双轨制,特别是为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而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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