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減碳時代來了:歐盟「碳關稅CBAM」如何影響全球企業?

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即将在今年10 月正式上路试行,从今往后碳排量将成为所有希望与欧盟贸易的企业,必须严肃考量的课题。图为德国北莱茵Bergheim的褐煤发电厂,莱茵地区的褐煤田是欧洲最大的碳排放来源。 图/欧新社

文/徐晓强

碳排放在国际社会上早已是多年来不断被讨论的议题,也每每出现在全球领袖高峰会议的议程之列,但在企业界则情况不一,「节能减碳」、「为减缓全球暖化尽一份力」,过往这些口号多被台湾企业作为善尽企业社会责任的标语,被认为是改善企业形象、不做也没差的事情,不会实际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或决策。

不过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即将在今年(2023年)10 月正式上路试行,之后这些抽象的口号将瞬间变成部分有着对外贸易合作考量的台湾企业,必须严肃面对的经营课题,若现在不采取行动,未来势必将会因碳排量过高而失去外销订单,被「碳」逐出市场。

▌欧盟过去减碳工具盘点:ETS、CDM 和 JI

欧盟于今年通过 CBAM 法规,也就是俗称的「碳关税」,其实有其历史脉络。

时间回到 2005 年,为实现《京都议定书》中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欧盟率先成立了全球第一个、也是目前最大的碳交易市场——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其核心概念为「总量管制与交易」,由欧盟计算好符合减碳目标的总排碳量上限后,将排碳量分配给会员国,会员国再进一步将配额分给企业,总排碳量上限会逐年减少,以促使企业确实采取减碳作为。

至于配额分配的方式,欧盟为了在不过度影响企业营运的情况下让企业适应这套新机制,初期(2005-2007)采取全面提供免费配额,尔后慢慢减少免费配额、增加竞标拍卖的比例,让企业逐渐把排碳的成本内部化。在这套机制下,配额不够的企业可以跟配额过多的企业购买,而形成一个碳交易的市场。

目前 ETS 所管制的温室气体量,约占欧盟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 41%,其余排放量则来自尚未涵盖的部门,包含道路运输、建筑供热、农业、小型工业设施和废物管理等。图为涌入大量车辆、温室气体排放超标的德国Kaiserdamm市区。 图/美联社

除了从欧盟获得排碳配额,欧盟会员国和欧洲企业也可以借由《京都议定书》中所建议的另外两项工具:「清洁发展机制」(CDM)和「共同实施」(JI),以协助其他国家减碳的方式,从联合国获得「减排认证」(CER),1 个 CER 相当于 1 吨的二氧化碳、或是等效的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换句话说,如果企业觉得自己产品的生产过程很难减碳,透过帮助别人减碳也是可以符合要求的。2005 年 10 月,芬兰政府就因资助宏都拉斯一个小型水电站项目,减少当地对石油的依赖,获得了联合国颁发的第一个 CER。

随着机制进入第二期(2008-2012)、第三期(2013-2020),ETS 也纳入了航空的碳排,以及氧化亚氮(N2O)和碳氟化合物(PFCs)两种气体的管制。目前 ETS 所管制的温室气体量,约占欧盟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 40%,其余排放量则来自尚未涵盖的部门,包含道路运输、建筑供热、农业、小型工业设施和废物管理等,欧盟表示 2005 到 2021 年间,受管制的温室气体量减少了 35%,并预期到了 2030 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将比 2005 年的水准减少 62%。

ETS 实施的过程中,欧盟也发现不少问题,例如一开始发放的配额过多,企业根本用不完。还有人专做配额买卖生意,在配额低价时囤积,等到价格高时再出售、赚取价差,有违欧盟当初建立机制的本意。

另外,虽然 CDM 和 JI 有助降低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但从欧盟的角度来说,这两项工具同时也降低了欧洲企业在境内减碳的诱因。不过最大的漏洞,是欧洲企业将高碳排生产线移出欧盟,再将产品进口回国贩售,以规避排碳限制的「碳泄漏」(Carbon leakage)情况,而这也是欧盟推出 CBAM 主要想解决的问题。

欧盟于 2019 年公布《欧洲绿色新政》,订定出 2050 年实现碳中和的气候目标。图为德国Datteln一处燃煤电厂。 图/欧新社

CBAM 规定进口碳密集产品到欧盟的进口商需要申报,并依照产品排碳量采购相对应的碳凭证,补足碳价差额,产品才能进入欧盟。图为货运吞吐量巨大的德国汉堡港。 图/欧新社

▌CBAM:欧盟善用市场优势凸显绿能优势

欧盟于 2019 年公布《欧洲绿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订定出 2030 年前,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 1990 年 减少 55%,并于 2050 年实现碳中和这两项气候目标。

两年后(2021年),欧盟提出了「降低 55% 温室气体排放方案」(Fit for 55 package),内容包含:ETS 纳入海运、陆运和建筑业碳排,并加速减少免费配额比例、成立社会气候基金、航空业使用永续生质燃料或电子燃料、更严格的汽车碳排法规、广建充电和加氢站等多项措施,不过当中最受到关注措施还是 CBAM,毕竟它影响的是全球出口产品到欧盟的企业。

CBAM 规定进口碳密集产品到欧盟的进口商需要申报,并依照产品排碳量采购相对应的碳凭证,补足碳价差额,产品才能进入欧盟,因此 CBAM 也被称为是「碳关税」——此举也防堵了欧洲企业外移生产线、再将产品进口回欧盟境内的钻漏洞做法。

而碳凭证的价格将会是每周 ETS 碳配额的交易价格,以今年 8 月上旬的价格来说,约是落在 82-88 欧元/吨之间。而对欧盟境外企业而言,如果能提供该产品在原国家已支付当地碳价相关费用的证明,则可抵销欧盟 CBAM 凭证的采购费用。CBAM 实施后,等于外国企业也需要开始将排碳成本内部化,否则产品将卖不进欧洲市场。

2012年欧盟提出了「降低 55% 温室气体排放方案」 ,内容包含更严格的汽车碳排法规、广建充电和加氢站等多。图为法国尼斯一处电动车充电站。 图/欧新社

和当初推行 ETS 时类似,欧盟同样也预留约两年的时间让企业做好准备。2023年5月 CBAM 公布生效、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将会是试行期,仅要求进口商提交碳排放相关数据,尚不需购买碳凭证、缴纳费用,这段期间欧盟会检视 CBAM 运作是否顺畅,以及日后纳入更多产品的可行性。

初期被锁定的 248 项高碳排产品包括:水泥、铁、钢、铝、肥料、电力、氢气、部分钢铁下游产品(如螺丝、螺栓等)和一些化学前驱物等,而进入 2026 年,欧盟进口商就必须开始付费,ETS 的免费配额也会开始逐步削减,预计到了 2034 年,ETS 免费配额将全部取消,CBAM 也将全面实行、扩及其他产业。

欧盟推行 CBAM 的目的,除了填补「碳泄漏」的洞以外,其实也是为了维持欧洲企业的竞争力,让其产品不会被排碳成本低的的产品取代——CBAM 迫使全球想和欧盟做生意的企业,都必须遵守欧盟新建立起的节能减碳市场规则,而在这个新市场中,过去欧洲企业已经花了 20 年培养节能减碳相关的技术和知识,这些都将成为他们在未来和全球竞争最好的利器。

欧盟、美国碳关税政策先后将至,对各国来说,发展绿电越发重要。图为比利时与荷兰边境的风力发电厂,远处是比利时安特卫普工业区和核电厂。 图/欧新社

▌美国可能后发先至,绿电发展越发重要

以台湾来说,CBAM 初期纳管的产业,因非台湾主要的出口项目,影响可能不大。经济部曾预估将有 212 项出口产品受到影响,冲击金额为新台币 245 亿元,其中以钢铁制品为主。

但为了避免日后失去订单,台湾出口商有必要把握时间,现在就从估算自己产品的碳排放开始做起,知道自己的碳排状况,才能知道从哪些下手、减少排放量。

而且时间不等人,美国也正在审核课征进口商品碳关税的法案——《清洁竞争法案》(CCA),最快预计 2024 年就会上路,届时若产品碳含量超过基准线,超出部分也将征收每公吨 55 美元的碳税。

而从政府的角度出发,由于企业生产时电力使用的排碳量也会被纳入计算,可以想见台湾的绿电需求只会越来越大,政府如何提供足够的绿电,维持、甚至提升台湾出口的竞争力,将是下任政府需要面对的课题。

CBAM 迫使全球想和欧盟做生意的企业,都必须遵守欧盟新建立起的节能减碳市场规则。图为捷克一处燃煤发电厂。 图/欧新社

责任编辑/赖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