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排碳有价时代 企业如何因应?

自愿性碳权的出现,让将「减碳」视为成本的观念逐渐成为过去式。图/本报资料照片

「气候变迁因应法」于去(2023)年2月通过,同年8月台湾碳权交易所(下称「碳交所」)揭牌,国际碳权交易平台也于同年12月启动,完成台湾首批碳权交易,2023年可称为「台湾碳交易元年」。

环境部遂在去年提出「碳费收费办法」草案,将年排放量超过2.5万公吨二氧化碳当量(CO2e)的电力业及大型制造业列为收费对象,且将在2024年初确立碳费费率、年内完成碳盘查,并预计于2025年依照盘查结果开征碳费,等于正式宣告2024年起,台湾迈入「排碳有价」的时代。

■排碳如何有价? 先看何谓「碳权」

碳权(carbon credit),用较简单的方式解释,可理解为「碳排放的权利」,其计算方式系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将不同的温室气体,如甲烷、氧化亚氮和含氟气体均以「相当于1公吨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来换算。近年随着气候变迁问题逐渐浮现,自2015年《巴黎协定》确立了全球205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后,各个国家陆续推出各式减排工具,许多企业为符合政府的碳管制规定,或因应国际供应链的碳中和倡议,开始出现碳权需求,因此碳交易的需求逐渐扩大。

碳权可分为强制性碳权及自愿性碳权。强制性碳权系指总量管制与交易(cap-and-trade)体系下所产生的碳额度(carbon allowance),主要实施国家有欧盟各国、纽西兰等国家,系政府先对国内实施碳排放总量管制,并将各产业排碳大户纳管并分配排放额度,若受管制企业碳排放超出分配排放额度上限,则必须向其他排放低于分配上限之受管制企业购买排放额度,以抵销其超额排放部分,借此实现减排义务。

自愿性碳权则系企业自主投入减碳行动,再经过「碳抵换(carbon offset)」机制之认证所产生的「负排放额度」,可用于实现企业之自愿性减碳承诺,或至自愿性碳市场(VCM)进行交易,台湾2023年8月所成立之碳交所,即属于一自愿性碳市场。对照于强制性碳权系由政府所发动,受管制企业必须参与政府所建立之总量管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愿性碳市场则无任何参与主体之限制,亦即,任何企业均可参与并投入自愿性碳市场,购入或卖出自愿性碳权,用以实现其自愿性之减碳承诺与净零目标。

■企业须关注自愿性碳权 亦为强制性碳权做足准备

可能有人会问,既然没有受到政府的排放管制,为什么要提出自愿性减排承诺,并「自愿」受到碳排放的约束呢?事实上,自《巴黎协定》通过以来,各国纷纷提出「国家自定贡献(NDCs)」,宣示实现净零排放路径,许多国际大品牌如苹果、微软等公司陆续宣布碳中和承诺。这些看似独立的减排承诺,随全球供应链扩持续扩大,正透过供应链体系扩散至各个不同阶段的供应商。台湾半导体企业龙头台积电,也受到供应链减排承诺的影响,提早着手规划购买绿电,更透过气候变迁因应法之旧法温室气体减量管理法的抵换专案,于2023年7月取得环境部所核发之碳权。至此,「自愿性」承诺虽谓「自愿」,实际上早已非自愿。

在现今国际贸易与全球供应链的净零浪潮下,低碳转型成为企业不得不面对的议题,且自愿性碳权的出现,也让将「减碳」视为成本的观念逐渐成为过去式,尤其是2023年底的碳交所,更让企业可以灵活的拟定「碳资产管理」策略,企业应先透过碳盘查(CFV)盘点自身碳排放量,找出营运中主要排放热点,拟定减排计划并思考如何开源节流,先行了解、规划碳交易市场的参与,履行减排义务的同时还能扩大营收,也为气候变迁减缓贡献一己之力。事实上,减碳承诺的提出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体现企业社会责任,尤其在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上柜公司永续发展路径图」,已经将净零转型纳入ESG评鉴制度,并计划于2027年完成全体上市上柜公司温室气体盘查,故企业提前盘点、规划,找寻自己于碳权交易市场上之定位,将有助于企业取得先机。

而在强制性碳权部分,纵使企业于现阶段尚非强制性碳权所管制之对象,然尚不排除未来法规政策的变动可能性,且在各国不断检讨并调整气候政策的背景下,企业必须密切关注各国碳排管制法规动态,除了「强制性碳权」所涉及之总量管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外,尚须关注「碳税」、「碳费」与「碳关税」等不同碳管理措施,所形成之全球「碳定价」趋势,始能在这「排碳有价」的时代,跟上市场快速变迁的步伐,不落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