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报:宝马冲撞人群,系报复社会!

5月2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曲波通报大连“5·22”案件有关情况

2021年5月22日,中山区五惠路与友好街路口,发生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5月22日11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989年出生,理发师)驾驶辽B63NE6黑色轿车沿中山区五惠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劳动公园北门人行过道斑马线处,将多名行人撞倒后,继续行驶至五惠路与解放路交会处追尾一辆厢式货车,随后弃车逃逸。13时许,刘某被警方抓获。

截至目前,该案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4人当场死亡,3人被120送医抢救,1人抢救无效死亡,后有3人自行到医院治疗,现伤者情况稳定,正在进一步治疗中。

侦查认定事实

“5·22”案件发生后,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经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检验鉴定、固定证据工作,现查明案件事实如下:

5月2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投资失败无法接受,失去生活信心,遂产生报复社会心理。11时40分许,刘某驾车沿唐山街行驶至五惠路路口时,在等候绿灯指示后突然在7秒钟内将所驾车辆车速从0时速加速至108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并冲闯红灯,以驾车冲撞路人的极端方式实施犯罪,造成5死5伤。

图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经检验鉴定,排除犯罪嫌疑人刘某酒驾、毒驾、服用精神类药物和精神病史嫌疑,其作案时头脑清楚、思路清晰,选择作案地点、目标明确。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延伸阅读

大连宝马撞人致5死 嫌犯排除毒驾酒驾 疑理发店设计总监

5月22日,辽宁大连市劳动公园北门附近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疾驰黑色宝马轿车直冲斑马线,将多名路人撞飞。最新通报称,截至23日早晨8时,已造成5人死亡(4人当场死亡,1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5名伤者正在医院治疗。

据了解,肇事逃逸驾驶人刘某(男,31岁)已被抓获。经检验鉴定,排除其毒驾、酒驾嫌疑,其具体犯罪原因正在调查中。

▲5月22日,辽宁大连,肇事的黑色宝马。图片来源/网络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大连一宝马直冲斑马线撞飞多人,肇事车未减速,已致4死3伤》显示,大连交警发布警情通报称,5月22日11时47分许,在大连市中山区五惠路与友好街路口,一车牌号为辽B63NE6黑色轿车在人行横道内撞击行人后逃逸,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5月23日上午,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最新通报称,大连市长陈绍旺坐镇指挥,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下设案件审理组、救治和善后组等,相关区市县和市政府相关部门也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协同做好各项工作。目前案件侦办、伤者救治、死者善后等工作正全面有序展开。

大连一轿车冲上斑马线撞伤多人,现场伤员倒地肇事车辆未见减速(来源:视频综合)

上述通报称,截至23日早8时,事故已造成5人死亡(4人当场死亡,1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5名伤者正在医院治疗。卫健部门已在第一时间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成立3个救治组,开通绿色通道,组织多学科会诊,全力救治伤者。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有网友认为,事发时刘某驾车直冲斑马线撞击人群,此行为有违常理,怀疑其为毒驾。

对此,上述通报称,在案件侦办方面,公安机关正加大对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审讯力度,固定相关证据,对案件进行全力侦办。经检验鉴定,排除其毒驾、酒驾嫌疑,其具体犯罪原因正在调查中。

上游新闻记者还注意到,该事件在大连当地引起关注。有网友称,“全大连都在找这个人”。另外,有网友发布疑似肇事车辆车主个人信息等。

根据网传肇事车辆的车牌信息,网友发现车主叫刘某,1989年生人,与公安机关公布信息一致。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18年6月,目前为抵押状态,且该车辆存在违法记录未处理。

5月22日下午,就上述网传肇事司机信息,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求证,工作人员表示事故正在处理中,有关车主信息无法透露。

▲有网友指出肇事司机疑似大连“铭造型”理发店设计总监刘某,该理发店公众号曾发布其技术总监King相关信息。图片来源/公众号截图

上游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肇事司机疑似大连一家名为“铭造型”理发店的设计总监刘某。在该理发店公众号的一篇文章中,该理发店名为“King”的设计总监,与网传刘某照片长相相似。其个人简介显示,King于2013年加入该理发店工作。文章中King大谈创新理念,他认为:“造型是一种思维、一种境界、一种文化理念、一种审美品味,这意味着造型师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沉淀,需要经过长期的修炼才能达到的一种高度。”

该事件发生后,有网友认出刘某便是曾为自己剪发的发型师“King”。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该理发店此前因陷入破产风波而倒闭,目前电话已经无法拨通。该店员工分别在其他理发店工作,部分员工创业开店。

5月23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一名原“铭造型”员工,他与刘某短暂共事过一段时间,“看到新闻感到很震惊。”他表示,肇事车辆应该是刘某的,但拒绝透露有关刘某的其他情况,随后便挂断电话。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大连一宝马直冲斑马线撞飞多人,肇事车未减速,已致4死3伤》报道显示,从上游新闻记者拿到的现场监控视频来看,一群路人正通过斑马线过马路,此时机动车道的交通信号指示灯为红色。不远处,一辆黑色轿车从远处疾驰而来,直冲斑马线,在人行横道内撞击行人。现场多名路人瞬间被撞飞,摔倒在地后疑似失去意识,倒地不起。视频中,在事故前后均未见肇事车辆减速。

辽宁大连突发一起交通事故 致多人倒地 伤情具体情况不明(来源:original)

据另一段网传视频的拍摄者称,肇事车辆为黑色宝马3系轿车。

另有网友认为,事发时,刘某驾车直冲斑马线撞击人群,此行为有违常理,怀疑其为毒驾。

5月22日,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杨卫华律师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本案犯罪嫌疑人驾驶机动车撞击行人致4死3伤,应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关于网友猜测嫌疑人有毒驾可能性的问题,杨卫华律师表示,《刑法》中没有毒驾的规定,如果涉及毒品买卖等,数罪并罚即可。

杨卫华律师进一步解释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我国《刑法》第114条、第115条规定的一个具体罪名,该罪名是一种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犯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此处的“其他危险方法”仅限于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行为性质相同、程度相当、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而不是泛指任何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方法。

换言之,只有当驾驶行为造成与放火、爆炸等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时,才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其他危险方法”,构成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反之,若醉驾行为只是造成一般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时,就只能以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

杨卫华律师表示,本案犯罪嫌疑人驾驶机动车在红灯情况下冲撞不特定的、正常通行的行人,撞击后又逃逸,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一样,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同质性,具有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相当性,应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刑法》第115条规定此类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前报道;

5月22日上午,辽宁省大连市一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群行人通过斑马线过马路时,一辆疾驰行驶的黑色轿车直冲过来,多名路人被撞飞后摔倒在地。肇事的宝马车径直行驶,未见减速。

上游新闻记者从大连市交警支队中山大队获悉,事故仍在处理中,尚无法回应。

▲5月22日,辽宁大连,一辆黑色轿车直冲斑马线撞飞多名路人后逃逸。图片来源/视频监控截图

此后,大连交警发布警情通报显示, 11时47分许,在大连市中山区五惠路与友好街路口,一车牌号为辽B63NE6黑色轿车在人行横道内撞击行人后逃逸,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目前,肇事逃逸驾驶人刘某(男,31岁)已被抓获。

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拍下了惊魂一幕。一红绿灯路口,一群路人正通过斑马线过马路,此时机动车道的交通信号指示灯为红色。一辆黑色轿车疾驰而来,直冲斑马线撞上过马路的人群,现场多名路人瞬间被撞飞,摔倒在地后疑似失去意识,倒地不起。

记者注意到,车辆冲击斑马线行人的过程仅两三秒钟,肇事车辆径直行驶,在撞人前后均未见减速。

一名现场目击者告诉上游新闻记者:“附近有地铁站、公交站,过马路的得有二三十人左右,被撞伤的大约有10人左右,鞋、物品散落一地。”

▲5月22日,辽宁大连,肇事的黑色宝马。图片来源/网络

在另一段网传视频中,拍摄者称,肇事车辆为黑色宝马3系轿车,在撞人后逃逸,行驶至一处高架桥下又追尾一辆厢式货车,随后驾驶员弃车逃走。拍摄者称:“满大连都在找这小子,撞伤了好多人,汽车安全气囊都出来了。”

同时,依据这辆宝马汽车的牌照,肇事车辆的登记信息显示,该车车主系一名为刘某的男子,1989年生,疑似从事美发行业。

5月22日,记者联系大连市中山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事故正在处理当中。

大连宝马撞死4人伤3人后逃逸被抓,目击者:挡风玻璃已碎成蛛网状

九派新闻

22日下午,一名目击者告诉武汉晨报记者,事发时他正在附近一楼开会。12点20分左右,有注意到平时一闪而过的骑警警铃今天一直在响,其在出来查看情况时,目睹了车祸现场。

其称,在现场有闻到很浓的血腥味,现场能看到一些被汽车掉落的零件洒的满地都是。赶到的骑警在维持治安,救护车和后续救援人员也于随后赶到。

肇事车辆为一个黑色的宝马,逃逸过程中,在距离事发地前一百米左右的位置,撞上了小货车的货箱尾部。

现场,肇事车辆前挡风玻璃已经碎成蛛网状,整个车的前脸被彻底撞烂,发生严重形变。

现场的血迹,事发不久后就有专人有沙子进行了处理。有听群众说,肇事者被昆明街派出所控制,目前在派出所醒酒。

记者联系了昆明街派出所,接线工作人员证实,针对此事故,昆明街派出所确有出警。

可以看到,路中间的马路上散落着不少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