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民诉完成修法 完善涉外民诉程序明年元旦施行

大陆民诉完成修法,完善涉外民诉程序明年元旦施行。(澎湃新闻)

新华社报导,大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大陆《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修法后,当事人订立排他性管辖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且不违反该法对专属管辖的规定,不涉及中国大陆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大陆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着重于完善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涉外民事案件审判质效,更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更好维护中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同时,此次法律修改也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修改完善民事诉讼领域其他有关问题。

大陆央视新闻此前报导,《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二审稿8月28日提请大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着重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审稿主要修改包括:完善涉外案件地域管辖的相关规定;妥善协调管辖权冲突问题,完善相关规定;完善涉外案件送达的规定;完善外国法院管辖权的认定标准;增加与外国国家豁免法衔接的规定。

例如,草案二审稿提出,当事人之间的同一纠纷,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向大陆法院起诉,或者一方当事人既向外国法院起诉,又向大陆法院起诉,大陆法院依照本法有管辖权的,可以受理。当事人订立排他性管辖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且不违反本法对专属管辖的规定,不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大陆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