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仁哥」首战完胜连千毅 35万元交保「2大原因」曝光:定期报到就可

记者赵蔡州综合报导

直播连千毅与「大仁哥郑又仁日前发生冲突,进而引发砸车、开枪、砸店等项治安事件警方22日将2人移送高雄地检署复讯。郑又仁23日被法院裁定以35万元交保,并且每周二、周五上午10时要到派出所报到,法院稍早也公布他的交保原因

▲郑又仁23日下午羁押庭召开。(图/地方中心摄)

高雄地方法院23日下午3时召开郑又仁的羁押庭,法官证人描述、相关监视器影像为凭,认为郑又仁涉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并且有事实足认郑9 月17日、同月19日有反复实施恐吓罪之虞,而郑又仁经讯问后承认部分犯行,因此郑又仁具有羁押之原因。

不过法官表示,1.郑又仁以相当金额保险金交保,应足以确保后续审判进行,2.又考量案件诉讼进度、是否有必要限制被告人身自由后,认为郑又仁应无羁押之必要,综合上述裁定郑又仁以35万元交保,同时每周二、周五上午10时必须到新兴分局前金分驻所报到。

▲法院裁定郑又仁35万元交保。(图/记者赖君欣摄)

连千毅23日则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见。法官表示,连千毅在讯问时否认犯行,但经证人即共同被告等人证述、监视器影像画面、改造手枪子弹物证,认为连涉犯枪砲、组织犯罪与恐吓等罪嫌重大,并有共犯员警搜索扣押之际企图湮灭证据,复有其他共犯在逃,有事实足认有勾串灭证之虞。

法官考量连千毅17日、19日反复实施2次恐吓危害安全的犯行,第二次更是公然持枪射击,已有事实足认有反复实施犯罪之虞,具有羁押之原因,若命被告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较小之手段,均不足以确保后续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及达到预防再犯之目的,因此裁定被告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受授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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