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养地 土融动工期限 最长3年

央行沙盘推演最新土融管制措施概况

杜绝养地再出重手。据悉,中央银行已预定在农历年前颁布土融案最新的选择性信用管制措施,这次的重点将放在对土融案的动工期限,即央行所谓的「一定期间」,以及借款最长年限等全体国银一体适用的新规定,有四大规定将入列,其中合理的动工期限目前拟订两年,最长可再延一年;土融案的借款年限,除非该案已经动工,没有动工者借款期限最长一律将订在七年。

除了上述包括动工限期,以及最长借款年限的规定,另两项重要的规定包括利率加码及所谓的「例外条款」。倘若在「2+1」,即最长3年的年限过了之后,借款建商仍未动工,届时每年都将再调高利率半码(0.125个百分点);至于所谓的「例外条款」,央行将划定涉及都更及危老这两种类型的建案,可豁免前述包括一定期间、最长借款年限,以及利率加码等新规定。

业界人士指出,央行拟再「加码」一定期间、最长借款年限及利率加码等新规定,作为全体国银一体适用的准则。且为了审慎起见,央行特别责成银行公会召集全体国银,一起协商较为合理、有可行性的新规定,因此银行公会已召集全体国银开会,并且已把各银行在会中讨论的共识回复央行,成为央行在作最后决策订定新的选择性信用管制措施时,最为关键的参考依据。

至于为何不由银行公会来作成「自律规范」?据悉,最主要在于若业者自己作成自律规范,恐怕有违反「公平交易法」的「联合垄断」问题,因此仍适合由央行以监理机关的身分来订定新的管制措施来执行。

在上述央行拟颁布给全体国银的新管制措施之下,倘若在「2+1」,即最长3年的合理动工期限过了之后,建商仍未动工,此时央行所提出的新管制措施将要求国银必须在所谓的「切结书」载明违约条款,至少必须得逐年调高利率,且每次应加半码以上;至于所谓的借款年限最长为七年,知情人士指出,只要是没有动工的土融案,不论是旧案展延、续贷,或是届期要办转贷,全部都必须以七年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