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教師評鑑規則 73校每年改

有教授表示,台大等公立大学每三年一次教师评鉴,何以教育部放任私校年年实施教师评鉴?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公立大学教师评鉴办法大多是五年修改一次,私立大学多数一年一次,甚至一年多修,还有学校订定不可能通过的办法,让教师疲于转变研究重心,高教工会质疑,教师评鉴制度到底是要淘汰不适任教师?还是反让学校主管对教师拥有控制权?

监察委员赖鼎铭、纪惠容调查报告指出,大专校院教师评鉴的执行细节,依法由各校或授权自定,但经查,每年修改教师评鉴办法的私立大学及技专校院,共七十三所,其中有六校年修改频率逾一次。可想见为了确保能在评鉴中达标,教师不得不额外拨空研究规则变化以求顺利通过。

近年因教师评鉴没过被解聘救济成功的廿二件案子中,以未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无客观明确评量标准、采固定比率限制评鉴等级、将招生作为计分项目等违法态样为主。监委认为教育部虽认历年函告基本实施原则,却未积极查察改善。

一名南部私立科大教师说,有学校把教师评鉴当资遣要件,决定教师生死,还有学校主管订定不可能通过的评鉴办法,让老师毫无尊严地乞讨分数,非我族类几乎不及格,很不合理。

高教工会代理执行秘书张志纶表示,针对教师评鉴争议,教育部过去态度都是采取「事后救济」的方式,但对教师而言,要先在学校提申诉,若无妥善处置,才能至教育部提再申诉,旷日废时,教师的精神压力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