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少女公園廁所打完砲就提分手挨告 男願賠150萬獲緩刑

新北市吴姓男子去年3月约15岁女网友一起出游,一时性起将少女带至公园残障厕所内发生性行为,少女回家后,吴男竟传讯表示要分手,少女忧心怀孕,向姑姑哭诉后至医院验伤并提告,吴男到案后坦承犯行,并以赔偿150万元与受害少女家属达成和解,新北地院日前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判刑5月,缓刑5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现年20岁吴姓男子去年3月中透过交友软体「探探」结识年仅15岁女网友,3月底相约一起出游,吴男一时性起,将少女带至板桥区一处公园残障厕所内发生性行为。少女返家后,却接获吴男传讯说要分手,少女担心怀孕,向姑姑哭诉后前往医院验伤并报案提告。

新北地院考量吴男无前科纪录,到案后坦承犯行,且愿以每月分期支付2万元,共赔偿150万元,已与受害少女家属达成和解, 日前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判刑5月,缓刑5年,仍可上诉。

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