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面议」给不起4万 她面试5家公司气炸:通通违规检举

一名女网友面试5家公司,发现对方通通违规,气得要检举。(示意图/达志影像)

上班族苦叹薪资不涨,不少人会选择换工作,获取薪资成长的空间。不过有网友近期面试了5家公司,在征才说明皆标注「待遇面议」,但是面谈时愿意支付的薪资全在4万元以下,让她气到大骂每家都违规,不想再被骗去浪费时间。

一名女网友在Dcard以「给不起4万就不要写待遇面议」为题发文表示,近期收到20间面试邀约,目前已经去了5间面试,已确认过「待遇面议」,但谈到自己期望薪资是4万元时,都被面试官认为薪水开太高,他们只能给3万多。

原PO认为依照「待遇面议」规定,代表薪资要有4万元以上,但面试了5家公司的结果让她不满,「若有给范围在范围内开低薪我认了,只能说感受不佳但也不算骗人,可是写待遇面议给不起四万什么意思!」

原PO自认工作经历在同领域不差,面试的公司也不是高门槛的公司或职位,对于面议薪资不符规定的公司,之后将一一检举,「没诚信的公司真的不去也罢,现在已经在履历上直接亮出希望待遇了,大概会过滤掉很多只愿给低薪的公司,真的不想再被骗去浪费时间了」。

贴文引发网友们共鸣,「这跟条件无关,本来就有规定不到四万要直接写出来」、「很多小公司真的很爱搞这招,就是看准新鲜人什么都不懂,各种压价、话术骗新鲜人进来做」、「认同给不起4万以上就不要写面议,直接写可以给的价钱就好,让面试者可以衡量要不要去」、「直接在履历上开价不就好了,省很多麻烦,别自己去给公司面试洗脸」。

根据《就业服务法》第5条第2项条文规定,雇主招募或雇用员工时,不得有提供职缺之经常性薪资未达新台币4万元而未公开揭示或告知其薪资范围之情事,违者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