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女高中生礼服店陪酒卖淫:跟家里拿钱很丢脸

少女后来与酒客交易,每次6到7千元。(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单亲高中少女小婷化名)认为跟家里拿钱很丢脸,为了送朋友生日礼物,到礼服店陪酒,又想买相机而从事性工作。新北地院裁定,将少女交付中途学校2年;但父母不服判决,抗告遭驳回。

小婷父母从小就很忙,只能叮咛大哥帮忙管教,等到他们离婚后,父亲仍然是口头管教;母亲则是透过前夫妈妈打探消息见面时再说教;大哥也曾因少女翘课或晚归责打,但3人的成效有限。小婷上高中后认为跟家里拿钱很丢脸,但朋友聚餐和送生日礼物都是花费,只好自己打工。由于陪酒时薪930元,又多又快,她从晚上9点上到隔天7点,每周至少3天,最多6天。

小婷赚到钱后参加聚会、送生日礼物等,后来又因为想买一台相机,与2个酒客私下性交易,每次6到7千元。性交易被警方查获后,新北市政府向法院声请安置在短期收容中心,但父母提抗告表示,还是希望少女能回家

法官认为,根据辅导报告,少女尽管知道从事性工作会对身心产生负面影响,但陪酒较轻微,以后可能再去,因此需要后续辅导,市府处置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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