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盖往生妈印章领存款 3兄弟花在「这里」不构侵占罪

庄姓3兄弟母亲往生当日,决将3人保管的母亲存折、印章中的银行存款提领,被家族其他继承人控告伪造文书及侵占,台北地检署侦查后,发现庄氏3兄弟确实盗盖往生母亲的印鉴领取存款,用途却是支付丧葬费用,因此将3人依伪造文书罪起诉,侵占罪则不起诉处分

民法规定长辈往生后的遗产,必须全体继承人填申请书后,依继承程序才能提领。不过,庄姓3兄弟在母亲往生后,竟然将由他们保管的母亲存折印鉴章,陆续盗盖印章后领走,让庄母的其他继承人提出控告。检方调查,庄氏兄弟多次盗盖印章提领,但提领款项则用在母亲丧葬费用,检方认为3兄弟不具侵占的犯意,但确有伪造文书的行为,因此起诉3人伪造文书,侵占则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