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翔台北抽油、拖船都得等船东挨轰不主动 航港局喊冤

德翔台北货轮漏油北海岸高空俯瞰黑油冲击附近海域。(图/画面翻拍)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针对德翔台北货柜轮搁浅事件,有媒体报导德翔台北搁浅后应变都要等船东提出计划保险公司签订后,才会申请打捞许可,一切都由船东主导安排,认为政府应主动介入。航港局澄清,按现行法制规定,政府间接强制介入,需因义务人履行义务且完成一定之行政程序,并非航港局等相关政府部门不主动介入。

▲德翔台北搁浅,政府单位挨轰后续处理不主动。

有关媒体报导「德翔台北搁浅后之应变都要等船东提出计划、保险公司签订后,才会申请打捞许可,一切都由船东主导安排,政府应主动介入」,航港局表示,按现行商港法第53条及行政执行法相关规定,德翔台北轮搁浅事件,航港局依法命令船长船舶所有人采取应变措施,并限期打捞、移除船舶及所装载货物至指定之区域,必要时始得由航港局迳行采取应变或处理措施,但前题为船长及船舶所有人未履行移除或有不履行移除之虞时。

▲德翔台北货轮72吨油污恐外泄。

按现行法制规定,政府间接强制介入,需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且完成一定之行政程序,始得介入代履行。航港局并无机设备技术人力,代履行需紧急招标采购委外执行,目前船方并无不履行义务之情况,因此目前尚非间接强制之时机。囿于法制规定,并非航港局等相关政府部门不主动介入。

▲德翔台北货轮漏油染北海岸,海洋生态渔民生计观光产业大受影响

因目前德翔台北轮仍处于事故应变处理阶段,航港局将于事件完成应变处理后,启动海难事故原因调查程序,俟完成相关调查后,后续将搜集相关海难历史资料与本次海难事故进行比较分析,再进行案例分析检讨有无改善之处,以建构安全之海运航行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