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诈欺!没对象诓骗2两黄金 男辩莫名签约保管

▲林姓男子诓称自己要订婚,向朋友商借2两黄金,却逾期未还音讯全无。(图/示意图/翻摄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向友人谎称要订婚了,为了仪式面子,商借价值10万4000多元2两重黄金,双方还签下委托保管书,订下期限归还,但林男拿了黄金后便音讯全无,友人气得提告,台北地方法院诈欺罪将林男判处3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因其和解,缓刑2年,欠下未还得10万多元得分期偿还。

2016年10月,林姓男子向友人李姓男子表示,近期将订婚,但需要黄金作为婚礼仪式门面李男因此答应出借黄金2两,以当时价格计算约新台币10万4706元,并与林男签订保管委任书,约定隔年4月底前归还。没想到期限到了,林男不仅不还黄金还音讯全无。

检方传唤时,林男辩称,根本没有以要订婚为由向李男借用黄金,所谓的保管委任书,是林男突然拿出来的文件,他没有多想就签了,而实际也在2016年农历春节时,他向李男借款5万元,约定分期摊还,仅此而已。

不过检察官认为,黄金为一般婚宴习俗12礼之一,若林男没以婚礼需要为由,李男不会答应出借贵重黄金。又林男在马来西亚经商,订立契约不应该连内容看都没看就签,加上委任书内确实载明「代为保管黄金2两」,若仅藉款5万又何须签保管黄金契约,林男说词明显不符。

李男也强调,林男确实付了2期款项各共5000元,但这笔是黄金的还款,与林男自称的5万元无关。检方认为事证明确,林男却饰词狡辩,因此将他依诈欺罪嫌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鉴于双方成和解,依诈欺罪判处3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