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被处罚,律师提示受损股民尽快加入维权

记者:萧峰

2024年1月31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002310)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2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发布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915.90万元,同比下降83.3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08,297.3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12.60%;公司总资产3,618,922.36万元,较年初下降11.27%;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9,685.83万元,较年初下降了104.01%。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报告期内,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亏损的主要因素包括:

(1)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导致公司毛利减少。主要原因是:生态建设业务方面,尽管公司2023年项目拓展实现重大突破,但新中标订单产值转化具有周期性,当期转化率较低。同时,2023年公司为加速回款,促进项目尽快达到回款条件,重点推动存量项目结算,部分项目结算差额冲减了当期营业收入;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方面,出于对资金等风险的考虑,业务规模有所控制,营收出现了一定程度下滑。

(2)公司应收款项回款周期较长,导致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计提了大额信用减值准备。

(3)公司存量有息负债导致公司利息支出等财务费用难以下降。

目前,东方园林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