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批加味菸禁成分不禁口味 國健署長:用聞的無法開罰

加味烟以添加香料方式,混入薄荷、哈密瓜等香气,吸引青少年、女性等吸食,是国际公认应禁止的烟品。记者林琮恩/摄影

卫福部国健署昨预告「烟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将原先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四种「口味」,改为禁止27种「添加物」。董氏基金会指出,禁止烟品口味是国际共识,政府却把口味改成禁止添加物,看似禁止27种添加物,但烟商仍可以其余千种以上添加物提炼出相同口味,「破口越补越大。」

加味烟以添加香料方式,混入薄荷、哈密瓜等香气,吸引青少年、女性等吸食,是国际公认应禁止的烟品。董氏基金会烟害防制组主任林清丽表示,加味烟降低烟呛味,产生不同味感,对儿少、女性造成吸引力,联合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已明定,台湾在内的缔约国,应禁止或限制可能用于提高烟草制品可口性的成分。

林清丽表示,烟害防制法修法经多次朝野协商,达成全面禁止烟草口味以外加味烟品的共识,如今却把全面禁止家为烟品,改为禁止27种添加物,烟商仍可以其余添加物提炼出吸引儿少、女性的口味,例如禁止盐味,若只禁止使用食盐,烟商仍可以利用海带等成分提炼出咸味。

政府自108年受理业者申报的烟品口味添加物达1200余种,当时最常被添加的前10种口味依序为:香草味、花果味、甜味、薄荷味、杏仁味、焦糖味、奶油味、樱桃味、肉桂味、玫瑰香。

林清丽表示,卫福部去年预告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4种口味,已是自废武功,留下多种口味未禁,近2年最兴盛的草本、奶茶等口味,持续在市面上贩售,今年又偷换概念,把原先禁止的添加物,改为禁止口味,并营造类别增加的效果,实则是愈来愈违背立法意旨,让青少年深陷烟害危机。

国健署长吴昭军表示,法案仍在搜集意见,欢迎各界提出更好的建议,而本次草案以添加物入法的原因是,有专家认为如以风味禁止,因检测困难,在裁罚认定上恐有「罚不到」的疑虑,参考国外政策,美国、欧盟等地,都是以添加物禁止加味烟,且即使禁止特定风味,仍会有混入新兴添加物的问题,经专家讨论后,才做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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