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花70万买房!拆迁获赔1852万 「原屋主竟要分一半」法院这样说
(示意图/pixabay)
大陆内蒙古省赤峰市一名魏姓女子多年前花人民币16万元(约新台币70万元)买到一套农村老宅,多年后村子迎来拆迁,这套房竟获得419万元(约新台币1852万元)的拆迁款。没想到,钱款还未到账,原屋主便找上门,以农村宅基地不能私下交易为由,要求分走一半拆迁款,女子自然不肯,结果法院这样判。
综合陆媒报导,魏女居住于内蒙古赤峰,她从小就头脑灵活,加上当地有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她心想如果能经营家庭旅馆,那一定能吸引不少人前来租赁。魏女随后委托朋友打听闲置住宅,得知刘女手中有一套老式住宅等待出售,且位置相当不错,当即与其签订购房合同,以16万元的高价将住宅买走。
为了将老宅改装成家庭旅馆,魏女又投入不少资金,由于是新装修,且价格较为公道,所以一经推出,便吸引了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租住。眼看旅馆生意越来越好,魏女还专门找到当地村委会,请求再为自己规划2块空地,当时恰逢村里有2块空地,在魏女的请求下,最终将这2块地划归到魏女名下。
有了地皮后,魏女士又花费一笔巨款,在这2块空地上加盖成2层居民楼,并将其改装成家庭旅馆。多年来,魏女靠着2栋房子积攒下了数百万身家,去年魏女所在的村庄被规划为商业区域,按照房产面积计算,魏女一共能获得419万元的拆迁款。可是拆迁款还未到账,原房主刘女便主动找上房门。
刘女认为,农村宅基地不能随便售卖,当年2人之间签署的购房协议无效,并主张分走拆迁款中的一半。魏女表示,既然双方已经签署相关协议,且房款早已结清,房子便和刘女再无关系。双方为此争论不休,无奈之下只得对簿公堂。
法院认为,魏女当年花费16万元将住宅买走,在当时无异于是一笔巨款。除此之外,419万元的拆迁款中,还有一大部分是后盖2栋住宅赔偿所得,且魏女先后在这几栋住宅中投入了不少资金,如果将419万分成2份,显然有失公平。一审裁定,将419万元中属于后加盖2栋楼房的拆迁款279万元先行剥离,剩下的140余万元中则按照合理的比例划分,最终原房主刘女共得到3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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