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前万丹农会理事长低价买稻壳充当公粮入监 伪造文书再判10月

前屏东县万丹农会理事长李丽卿因涉诈农粮署公粮案判4年4月确定入监服刑,另涉伪造文书部分高雄高分院更一审判刑10月。(本报资料照片)

屏东万丹乡农会前理事长李丽卿与前乡代钟量在涉诈领农粮署公粮弊案,2人被控利用农民人头申报公粮,以低价购入稻谷充当公粮缴纳,赚取价差,诈欺部分均被判刑4年4月定谳已发监执行,伪造文书部分高雄高分院更一审15日宣判,2人均改判10月。可上诉。

李丽卿与钟量在因涉及诈领公粮价款弊案,诈欺罪部分去年4月判处4年4月徒刑确定发监执行,李丽卿却未报到执行落跑被通缉,去年6月15日在万丹乡被警方逮捕,随即发监执行。

这宗诈取公粮价款弊案发生在2013年间,李丽卿当时是万丹乡农会理事长,与钟量在发现公粮收购价格高于市价,两人与其他共犯合谋,利用人头农民向农粮署申报取得公粮数量「核定通知单」,伪造公粮缴交额度,以低成本购入稻谷,以人头农民名义缴交后赚取价差,若稻谷市场有变动,则将农会保管的公粮出售套利。

因收购稻谷需要资金周转,李丽卿还向屏东县议员郭再添借款400万元,联合多名粮商及农会职员共同诈取公粮价款,不法获利达上百万元。

法院审理时,李丽卿均否认诈领公粮价款,强调公粮申报及采购业务不是农会理事长职权,她不清楚过程;钟量在坦承向农民收购稻谷,经申报查核后送往农会仓库,所得款项汇入李丽卿人头帐户,他们是帮忙农民维持公粮缴交资格,合力帮忙农民。

一审屏东地院依伪造文书、诈欺等罪,合并判李丽卿、钟量有期徒刑5年5月,借款给李丽卿的郭再添,一、二审均认定罪证不足,判无罪。李、钟两人提起上诉,去年最高法院判诈欺部分应执行4年4月定谳,伪造文书部分发回更审。

高雄高分院更一审针对伪造文书部分审理后,合议庭认定农粮署确有取得稻谷,损害应已获相当填补,两人实际获利尚低于诈欺所得,且此案已审理8年,依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酌减其刑,均判10月,实际执行刑期由检方声请合并执行。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