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道存犯公益侵占、伪造文书2罪再度入监 刑期定为4年3月

▲去年初离开监所孙道存,又将再度入监。(图/记者宋良义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名媛孙芸芸的父亲太平洋电信电缆公司董事长孙道存,日前因为犯下伪造文书罪遭判刑3年,犯下公益侵占罪遭判刑1年半,2案均定谳后,再度发监执行。而孙道存向法院声请定应执行刑,主张自己因生病、年事已高,请求执行3年2月,一审裁定应执行4年3月,孙道存抗告,高等法院二审驳回,仍裁定他要执行4年3月。可抗告。

孙道存与太电财务胡洪九,2人涉嫌掏空太电200亿元,最高法院最后将孙道存判刑3年定谳。2人在2017年9月间相继发监执行。孙道存因表现良好,去年初或得假释出狱。但他一出监,就被检方声请羁押。

原来检方查出,孙道存先前因欠税1.2亿元差点遭到行政执行官声请管收,但他随即掏出1.2亿元,缴完欠税罚锾,终于免得牢狱之灾。但检方追查资金来源,发现他涉嫌长期挪用「太平洋网球发展基金会」、「孙法民文教基金会」2基金会的资金,有「公益侵占」罪嫌问题。因此提起公诉,而案件审理过程中,孙道存认罪,一审法院速审速结,将他判刑1年半。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期间,孙道存于今年初撤回上诉,最终遭判刑1年6月定谳。

2起案件均定谳后,孙道存向法院声请定应执行刑。一审台北地院裁定他应执行4年3月,孙道存觉得太重,向二审高院提出抗告。孙道存主张,所犯2案的犯罪动机情境相似,责任非难重复程度高;况且他现年71岁,罹患疾病生命十分有限。再加上他先前伪造文书罪部分已经入监执行完毕,已经深切体悟犯罪之不可行,所以自己已经没必要再入监矫正;况且若入监执行有期徒刑1年3月,所造成之痛苦将成等比方式增加,有偏重过苛之情,请求定应执行为3年2月。

不过高院审理后,驳回抗告。高院在驳回理由中指出,孙道存的病情在监所中,监所人员一定会依医嘱妥善照料;况且若真的改定3年2月,等于公益侵占罪部分之刑期,减缩为有期徒刑2月,减缩达1年4月,无法贯彻量刑公平正义理念。高院最后驳回孙道存的抗告,还是维持4年3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