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传讯「女儿我一定弄上床」又在幼子前性侵按摩女

苏男威胁对按摩女的子女不利,性侵得逞。此为示意图。(图/123RF)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高雄苏姓男子2019年到某美容馆与女子「娜美」(化名性交易,苏男食髓知味,多次以电话简讯骚扰「娜美」,最后更传讯恐吓「女儿我一定要想办法弄上床」,「娜美」最后带着1岁多的幼子,多次到苏男租屋遭性侵;苏男甚至还性侵美容馆老板娘最高法院审理后,27日将苏男判刑12年定谳。

判决指出,苏男2019年4月间高雄市桥头区某美容馆,花了1600元与娜美性交易,之后苏男就多次以电话、简讯骚扰娜美,娜美不堪甚扰而于当年6月中旬离职。但苏男为求与娜美性交,竟多次检举美容馆从事色情行业,以此为手段要求美容馆老板娘指派娜美至他的租屋处性交。老板娘只好多次拜托娜美。

但苏男不仅滥检举,还传简讯威胁娜美,内容包含威胁对他女儿不利「女儿我一定要想办法弄上床干到」。也威胁对娜美1岁多幼子「那一只病死狗没用了,把他放生或把他结束好了」、「那种孩子生病好像病死狗一样,干脆把他结束好了,不用这样浪费钱」、「把病死狗卖去狗肉店」、「妳那一只病死狗,也种...,不然我要叫我公司处理了」、「那一只病死狗,也种,也种,把他丢掉了」。娜美担心孩子遭受不利,多次带着幼子到苏男租屋处或到宾馆,与苏男发生关系

苏男不仅对娜美下手,也对美容馆老板娘垂涎。他除了骚扰娜美以外,也传讯给老板娘「老板娘,你有没有在做,我想过去找你捧场」、「大姐,你如果有成意,我们都好说,我不想跟你做朋友...我不会嫌弃你年龄比我大...我现在一个人而已,我比较交女生年龄比我大的女朋友,我也不会嫌弃做那种工作...」、「你现在过来不会很久要不要。」

由于娜美遭性侵身心受创,最后在当年9月间决定不理会苏男请求,老板娘担心生意受影响,遂带着娜美找苏男谈判,还事先告知娜美「如果我20分钟没有出来就报警。」果真遭到苏男强押性侵,娜美报警,警方到场,逮捕苏男。检方押后,对他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娜美与苏男6次行为均为性交易,此部分判决无罪;仅针对性侵老板娘部分判刑4年。上诉二审后,高雄高分院改依照简讯内容,认定娜美与苏男的6次行为中,有3次构成强制性交罪,再加上性侵老板娘部分,因此将苏男改判12年。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