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招嫩妹做酒店 用iPhone换得少女22晚 她傻信惨失身

桃园市一位卢姓男子金钱物质利诱未成年少女酒店,以接客前要先「试车」为由,共计有超过10位少女遭性侵。(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市一位42岁卢姓男子利用某少年在网路上招募未成年少女从事性交易,利用少女们对iPhone、染发等物欲作为诱因拐骗,卢男甚至声称安排接客需要先让他「试用」,受害少女至少有10人以上。桃园地院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19罪,判处卢男有期徒刑13年10月。全案可上诉。

据判决指出,卢男自2019年9月和某位未满18岁的少年透过社群网站找到4位未成年的小绵羊少女从事性交易,并在同年10月时将其中3位少女载到某旅社,分别将其带至楼梯间,以接客前要先「试车」为由,逼脱衣全裸、接吻、帮打手枪性器交合等,完事后支付2至3千元不等的酬劳。

卢男事后也使用相同手法对多位少女犯案,皆是利用金钱及物欲进行诱惑,不仅向少女A约定只要发生「22次关系」就买iPhone 11给她,也得知少女B想花4000元染发,便承诺支付4000元买她一次,事后还以没带钱包为由没支付款项

卢男的恶性不只如此,他也会在与少女发生关系时一边录下私密的画面法官勘验手机影像后,在里面发现掐捏少女胸部的煽情影片、完事后少女倒卧床上裸体画面等。

桃园地院审理时,卢男虽坦承犯行,法官认定他为42岁正常智识成年人,却不循正常管道谋生,利用未成年少女对金钱、性自主观念仍不成熟的特性,招募对价性交易等工作,甚至还以试用为由性侵多位少女,对他们造成无法抹灭的伤害,败坏社会善良风俗。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19罪判刑,累积判处有期徒刑26年7月,应执行13年10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