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東欠押金5500元不還 他張貼公告洩忿被判刑...虧更大了

图为台北地方法院。记者王圣藜/摄影

判决书指出,王因押金纠纷张贴黄女的个资,侵害黄女的隐私、名誉,考量他坦承犯行,审酌王的前科素行、犯罪动机、目的、手段判决。

检方指控,王因黄女积欠5500元押金,2023年10月3日晚间10时在社区大门、左右两侧张贴黄女正面照片,写上「此人为黄X莹 当个二房东 退租时不退押金 恶意欠款5500而已躲躲藏藏的 居住某处如果在不出面处理 会爆料更多的事」,黄女提告,检警侦查,检方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将王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王未经黄女同意将她的正面照片、住所等个人资料张贴在社区大门及左右两侧,显然逾越搜集个资目的的必要范围,损害黄女的隐私权及资讯自主权等利益,成立犯罪。

法院认为,王犯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加重诽谤2罪,2种罪名为想像竞合犯,应从一重论以个资法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