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裁罰公告3年就可下架?桃市府:前朝舊制

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今天和民进党民代开记者会,质疑桃园市为何下架公告满3年的儿少法裁罚纪录。市府下午回应,相关规定是2019年通过的旧制,但仍详细登录于中央系统,后续桃园市将配合中央统一规范。

立委陈培瑜、林月琴与桃园市议员许家睿今质疑,儿少法因未明确规范相关公告姓名裁罚的处理作法,导致桃园市将公告满3年的儿少法裁罚纪录下架,成为查询漏洞。

市府社会局下午回应,依据儿少法规定,违反第49条第1项各款所定行为之一,经有关机关查证属实者,不得担任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之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各县市政府「得」公布姓名及名称。

社会局表示,经查桃园市在未升格前就于2012年率先公告裁罚纪录,是六都中最早主动公告裁罚纪录的城市,但因该法并无明文规定公布期间,因此2019年时考量裁罚纪录的参考性后,改以公告近3年违反儿少权法的行为人名册供民众查阅。

社会局表示,民代指称桃园市成为查询漏洞的说法绝非事实,市府自卫福部2021年6月1日设置CRC资讯网「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裁罚专区」起,即落实配合于该专区登载裁罚纪录。

社会局说,卫福部近期已针对公告方式与区间有统一的规范,市府将配合中央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网站上的「裁罚专区」统一公告的内容及规定办理。

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左起)、桃园市议员许家睿、立委陈培瑜、林月琴上午一起举行「儿少法裁罚公告姓名后竟能下架 卫福部莫让桃园市成为查询漏洞!」记者会,立法委员林月琴表示,教育部过往裁罚纪录会永久呈现在教保网上,但112年3月起,教育部订定的《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与教保服务人员条例公布负责人行为人机构名称及场址之公布期间》法规上路,依据裁罚情节轻重,公布姓名的时间从3个月到6年不等,旧有的裁罚资料公告期满也会下架。记者苏健忠/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