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乱象多 金管会要求强化资讯揭露
国人投资ETF一窝蜂,但常对投资内容一知半解,造成许多乱象、纠纷,金管会证期局2021年已发函要求投信业者要强化「资讯揭露」,但并未要求要「完全覆盖」。证期局副局长蔡丽玲指出,ETF追踪指数有「最佳化」、「完全覆盖」法,若指数成份股多达数百档,完全覆盖是「不可能的」。
指数股票型基金ETF近年爆夯,2019、2020年已连续两年,规模都冲破兆元,但随着投资人愈来愈多,投资争议也增加,金管会年初出手发函要投信重视「资讯揭露」,但业者们却划错重点,以为ETF追踪指数时必须采「完全复制法」。
蔡丽玲指出,今年1月底确实有发函给投信业者要求要重视「资讯揭露」,包括ETF标的指数发生重大事项影响到受益人时要揭露,像是成份股档数与追踪标的档数有重大差异,或追踪标的有重大差异、常态性改变投资策略等时,就要重讯公告,加强信托契约和公开资讯说明书里面的揭露。
蔡丽玲指出,ETF是被动型基金,追踪指数成份股有「完全覆盖法」、「最佳化法」,有些指数成份股少,可以做到100%覆盖,但有些指数成份股多达600档,就无法100﹪覆盖,不可能发函要求所有ETF指数成份覆盖率要达100%,也不会要求覆盖率,因为若该指数只有50档、要求覆盖50%也不太合理,要个案审查。
蔡丽玲表示,ETF追踪指数会有模型去算、降低误差率,所以证期局审核时着重的是「合理性」,要视个案情况,不会一体适用。
此次发函主要要求,ETF出现对「受益人有重大影响」或「基金与指数表现有重大差异」等情事时,ETF经理公司应发布重大讯息事项的规定办理。且ETF经理公司要检视「基金投资范围」及「标的指数」等项目之说明内容,是否浅显易懂,让投资人易于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