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话车/检举达人被谯「抢钱」 违规者却变受害者?

▲经常被痛骂「抢钱」的两种人,一个是警察,另一个就是检举达人。(图/资料照)

文/S.C.

从去年9月开始,于高快速公路变换车道未使用方向灯,罚锾提高到3千元起跳,接下来的几个月内,不知道在Facebook看了多少次抱怨文,每一篇的起手式都是「吃饱太闲?」、「碍到你了?」、「你就不会违规?」、「不要被我抓到!」,然后附上一张「民众举发」的罚单,盼能在小圈圈里取点暖。

▲换车道打方向灯天经地义,却有更多人认为不打是理所当然。(图/资料照)

在这边要先澄清,检举交通违规「没有」任何奖励金,而且要花时间精力不少,必须清楚记得违规地点地址或几公里处),影片也一定得经过裁切(政府网站档案限制多),还必须在事发七天内提出检举(公家机关效率你懂的),就算是「魔人」等级,跑完一个案件的完整流程,至少也要5到10分钟。

▲要当检举达人并不容易,像这种违停在拍照时最容易起冲突。(图/资料照)

既然是份吃力没回报、又会被「问候全家」的工作,为何还有这么多人「乐此不疲」?简单来说,就是有太多「理直气壮」的违规者,总认为自己的违规行为不是什么大事,被指正了还会恼羞成怒,为了不与其正面冲突,利用检举手段来导正行为,已经是最「Peace」的做法了。

▲违规者的一时方便,经常会造成交通大乱、甚至导致意外发生。(图/资料照)

这样的理论从何而来,并不是笔者「话唬烂」,而是有事实根据的,去年台北市共开出近200万张罚单,金额达26亿,其中以违规停车占近半数,议员痛批交通大队抢钱;但交通大队取缔件数并未成长,反而民众举发案件越来越多,光是105年就比104年多出18万件,可见有多少恶行恶状,已经达到「忍无可忍」的程度

被举发的违规者们醒醒吧!别再用「受害者」的身分倒因为果,如果不是自己违规在先,又怎么会让检举达人「有机可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