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补偿申请 延长2年

卫福部指出,考量入境检疫及接触隔离等措施于去年10月起陆续取消,其防疫补偿请求权2年短期消灭时效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施行期间届满前尚未完成,为使该等防疫措施相关补偿的时效完成之日一致,以保障该等民众申请防疫补偿的权利,将防疫补偿申请期限延长,于该特别条例施行届满后2年期间内仍得申请防疫补偿。

另卫福部说,依据特别条例规定,补偿对象包含经各级主管机关认定应接受居家隔离、居家检疫、集中隔离或集中检疫者,以及为照顾生活不能自理受隔离者、检疫者而请假或无法从事工作家属。

卫福部则强调,该案送请立法院审议后,将会积极与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