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车手特征「年轻人、背包包」 他拒检撞警「因为有小雨衣」

陈姓男子去年4月深夜在桃园区某超商前遭员警盘查因故拉扯遭以妨害公务起诉。(资料照/记者沈继昌翻摄)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陈姓男子去年4月间在桃园区某超商前驻足,林姓员警巡逻「直觉陈男深夜在超商前徘徊有可能是车手,趋前盘查陈男背包时遭拒,2人因而发生拉扯,林员被推倒在地,后以妨害公务罪嫌将陈送警侦办;桃院审理时以年轻人背包包似乎成为车手特征,陈要离开时不慎碰倒员警并非故意,不构成妨害公务要件,审结判处陈男无罪。

起诉书内容,陈姓男子于去年4月27日晚间11时许在桃园区某超商前等朋友,桃园警分局林姓警员保安大队巡逻时,发现陈深夜独背包包在超商前徘徊,「直觉」陈可能是诈骗集团车手要求出示证件,陈男出示证件后,员警希望他「自动」打开包包,以了解是否有违禁品,但陈男拒绝,认为属于他个人私密物品

双方因为要盘查背包问题僵持在超商,陈男因背包有保险套润滑液私人物品,担心被翻出很不好意思,因而紧张急着离开,员警坚持要陈打开背包查看,后来不慎碰倒林姓员警,林姓员警与其他员警以妨害公务现行犯将陈男带回派出所侦讯检方则依妨害公务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桃院审理时,林姓警员说,现场为桃园、八德区交界处,可能有车手会去超商提领赃款,当时巡逻时请陈出示证件遭拒,后来保安大队经过,曾告知现在车手都是年轻人、背包包,所以会对这些特征年轻人加强盘查,当下主观怀疑陈可能是车手,陈一直强调没做坏事,他们要陈将背包打开看一下,一般人都会主动配合,但陈却坚持拒绝,感觉背包内有违法事证双手还发抖且拒绝搜索想离开,因此判断陈有可能犯罪

法官认为,员警单就陈看起来年轻、背肩包与站在超商前等理由怀疑是车手,但客观上并无涉犯诈欺或其他嫌疑,无任何实情足以合理怀疑被告有犯罪嫌疑,只因这些原因发动查证身分门槛,是警察主观臆测盘查,不符合警察职权行使法对人民查证身分要件;另根据员警密录器提供当时录音档,员警不断重申执行超商职务要看包包,但陈质疑,我不是现行犯,但警方坚持要看他包包、口袋,林说「我们可以报检察官喔,报了什么都可以搜」等语,陈男本身没有妨害公务之故意,审结判处陈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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