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康巴士免稅 將延長五年
行政院会今(24)日将通过《货物税条例》第12条修正案,根据预告草案内容,针对购买身心障碍者复康巴士等车辆免征货物税优惠,原至今年底到期,将延长五年至2029年底。
货物税条例第12条关于「汽车」规定中,自2014年6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购买低底盘公共汽车、天然气公共汽车、油电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电动公共汽车、身心障碍者复康巴士并完成新领牌照登记者,免征货物税。
财政部表示,考量我国将迈入超高龄社会,为建构无障碍友善乘车环境,促进身心障碍者与行动不便者自立生活,延长购买身心障碍者复康巴士、符合载运轮椅使用者车辆规定安全检测基准车辆,免征货物税延长五年至2029年12月31日。
至于购买低底盘公共汽车、天然气公共汽车、油电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免征货物税期间,不再延长,主要是考量为达成2050净零排放的运具电动化及无碳化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