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 復康巴士免徵貨物稅延長五年
复康巴士示意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行政院24日于院会讨论通过货物税条例第12条修正草案,修正重点为延长购买复康巴士及载运轮椅使用者车辆免征货物税期间五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将会同卫生福利部及交通部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期盼能在今年底前完成修法。
财政部指出,我国将迈向超高龄社会,为鼓励民间单位捐赠及营运单位购买复康巴士及载运轮椅使用者车辆,照顾身心障碍者、行动不便人士行的需求,参据卫生福利部及交通部意见,延长购买复康巴士及载运轮椅使用者车辆免征货物税期间5年;至购买低底盘公共汽车、天然气公共汽车、油电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等非电动公共汽车免征货物税措施,考量交通部刻正推动2030年客运车辆电动化计划,基于政策目标之一致性,不再延长实施期间;另电动公共汽车则依现行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3规定免征货物税,无须特别规定。
根据财政部简报中指出,自实施免征货物税车辆以来,截至2023年底,公共汽车共8,643辆免征税额46亿元、复康巴士4,032辆免征税额4亿元、载运轮椅使用者车辆8,872辆免征税额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