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过关! 复康巴士等6类车免货物税至113年底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20)日审查完成「货物税条例第12条条文修正草案」,包含复康巴士等5类车以及符合载轮椅使用者的车辆,免征货物税至113年底。
财正委员会今日审查货物税条例第12条修文修正草案,草案送出委员会,修正重点为低底盘公共汽车、天然气公共汽车、油电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电动公共汽车、身心障碍者复康巴士5类车,并且完成新领牌照者,从今年的6月5日起到113年的12月31日底,可以免征货物税。
另外,可以搭载轮椅的使用者车辆,免征货物税的时程也延长,同样时程是在113年12月31日止。另外,新型态的「到宅沐浴车」则列入公共卫生用途的特种车,可以永久免征货物税。前述车种免征货物税修正,今日初审完成送出委员会后,本会期就可三读通过。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复康巴士等免征货物税自103年就实施、搭载轮椅车辆免征货物税是104年就开始实施,但是主管机关至今都尚未提出税式支出,遭到民进党立委王荣璋批评,违反财政纪律,所以财政部也要求,交通部与卫福部须补交原实施期间与延长期间两份的税式支出评估报告。
另外,原本有排审民进党立委赵天麟、国民党立委费鸿泰提案修正「海关进口税则修正案」,主要修正重点在调降9大关键汽车零组件关税,其中引擎的关税可从17.5%降至10%,但是民进党党团、时代力量党团都皆未签署「不复议同意书」,所以并未纳入排审,显然本会期审议过关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费鸿泰也站在国产车业者立场疾呼「请民进党救救国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