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须分辨“有所为、有所不为”

(原标题父母须分辨“有所为有所不为”)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容易出现疏于教育和过度教育两种情形二者显然都是不适当的教育。

杂文上海儿童》中,鲁迅先生中国的家庭教育进行过精辟的描述和概括,一针见血地指出:“其一,是任其跋扈,一点也不管,骂人固可,打人亦无不可,在门内门前是暴主,是霸王,但到外面,便如失了网的蜘蛛一般,立刻毫无能力。其二,是终日给以冷遇或呵斥,甚而至于打扑,使他畏葸退缩,仿佛一个奴才,一个傀儡,然而父母却美其名曰‘听话’,自以为是教育的成功,待到放他到外面来,则如暂出樊笼小禽,他决不会飞鸣,也不会跳跃。”

不难看出,鲁迅所说的,一种是放任自流的溺爱,另一种是严厉粗暴的苛责。大量事实表明,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往往没有自主性,缺乏独立性,难以很好地融入和适应社会,会严重影响人生的顺利发展

心理学家把父母分为三种:第一种父母是无论孩子做什么都不满意,都要挑毛病,批评孩子;第二种父母是无论孩子做什么都看不见,忽视孩子的存在;第三种父母是无论孩子做什么都做出积极回应,及时引导、鼓励和认同孩子。

好孩子不是打骂出来的,也不是放任不管和忽视的结果,而是不断积极引导和鼓励出来的。显而易见,最好的父母是第三种。

我们主张父母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即倡导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要管但不全管,该管的管,该放手的放手。父母做得不多,孩子喜欢,亲子关系和谐,自主性得到发展,有助于取得良好的家庭教育效果

事实上,父母知道不该做什么和知道该做什么同样重要,知道孩子的哪些行为不需要管和知道哪些行为需要管同等重要。一直以来,大多数父母似乎存在一个认识误区,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学习上,每天从早到晚要一直不停地对孩子进行关注、管教指导监督、提醒、要求,于是时时地批评、控制、挑毛病、找问题、唠叨……只要是自己能够做到的,都会不辞辛苦、想方设法地为孩子做好一切。似乎只要对孩子不说、不管、不问、不盯、不做、不安排、不监督、不提醒、不指责、不批评,自己就是一个不好、不合格、不负责、不称职、不胜任的父母。此种过度教育的做法,结果往往事与愿违,适得其反。

其实,按照自己的主观想法努力为孩子设计好一切、安排好一切、打理好一切,希望孩子能按照自己精心设计的方向去成龙成凤,只是父母的一厢情愿和用心良苦而已,孩子并没有按照父母“完美”的设计去发展。明明是为孩子好,孩子恰恰不领情。因为孩子的成长是个复杂系统,具有不确定性,会受很多因素的影响,这种替孩子选择、替孩子决定、替孩子成长的教育方式,会让孩子丧失自我,缺乏自主性,出现“自我同一性危机”,无法形成良好的自我认同。过度的控制、逼迫和替代,还会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和厌学情绪

通过25年之久的儿童心理行为研究澳大利亚心理学家迈克尔·霍顿提出了应对孩子不良行为和提高孩子自控力的平和教养法,提出对孩子的不同行为要给予不同的关注、对待和解决策略,不能仅凭父母自己的主观感觉和自以为是,想当然地给予同等程度的关注。

霍顿把孩子的行为分为三种类型:烦人却不严重的行为、值得鼓励的行为和无法接受的行为。父母可以通过日常的认真观察、了解、记录和确认,把孩子的日常行为分辨归类——对烦人却不严重的行为,可以采用刻意忽略的方式;对值得鼓励的行为,用认同引导的方式;对无法接受的行为,要采用立即处理的应对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对孩子烦人却不严重的行为进行刻意忽略,并不是一味地放任和不管,而是有意识地摒弃一些微小的管束,进行有目的、有成效的重点管教,即有所不为。如果父母总是关注那些原本不用关注的问题,会影响亲子关系,还会阻碍孩子自主意识、主动性和自控力的发展。

凡事皆有度,教育过度和教育不及都不可取,不及难成,过之易折。智慧的父母懂得分辨“有所为有所不为”,不凡事替代,给孩子留出成长的空间

作者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心理学系教授

《中国教育报》2020年09月17日第9版

作者:李兆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