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洗手喷雾非许可标「杀菌、灭菌、消毒」 最高罚2500万元

北市议员张斯纲(左)9日邀请北市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科长陈怡婷(右)举行记者会,揭露有投机取巧的厂商广告不实。(张颖齐摄)

新冠肺炎疫情严峻,酒精、干洗手等商品疯抢,但北市议员张斯纲却发现,有投机取巧的厂商,在非领有药品许可证的酒精喷雾及干洗手商品上,标示具有医疗效用的「杀菌、灭菌、消毒」等字眼,更有商家把具有微毒性的「异丙醇」当一般酒精贩售,让消费者误用来擦手。北市卫生局表示,违法可处60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罚锾。

张斯纲表示,有商家竟把异丙醇当一般酒精贩售,且在一般五金大卖场、市场就能买到一大罐800元,异丙醇虽非管制物品,但跟酒精仍有差异,具有微毒性,应避免使用在手上,。

张斯纲说,卫生福利部规定,若作医疗用途,如杀菌、消毒、手术前消毒等用途的75%消毒酒精制剂,应以药品列管;若作为一般手部、皮肤清洁用途(非医疗用途)含75%酒精产品,得以一般商品列管,不得宣称有「杀菌、灭菌、消毒」等医疗效能,然而市面网路上许多酒精喷雾、干洗手液大多有这些效能,显见有商家投机取巧,规避法令。

北市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科长陈怡婷表示,目前仅开放药局、药商、百货店、杂货店及餐旅服务商等5大业者可在网路上贩售「乙类成药」,如绿油精、曼秀雷敦软膏等,且药局、药商贩售必须检附执业执照,其余3类业者需要检附工商登记证。

陈怡婷说,药用酒精或药用干洗手液属乙类成药,民众不得擅自于网路或其他未经许可的场所贩售;若非领有药品许可证的酒精、干洗手产品属一般商品,不得宣传标示有医疗效能,如经查属实,得依违反《药事法》第69条规定处60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罚锾。

陈怡婷呼吁,勤洗手是防疫的主要措施,一般肥皂洗手的效果最好,借着双手搓揉,病菌会跟着清水与肥皂离开双手;药用酒精及干洗手液虽也可以杀死细菌与去掉部分病毒活性,但是双手脏污因没有冲洗,效果没有一般洗手好;如需购买药用防疫物资,请务必认明许可证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