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23條立法草案提高減刑門檻 恐影響國安法被告

香港政府在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提高囚犯减刑门槛。现行法例下,囚犯因行为良好可获减少最多1/3刑期,但草案提出囚犯必须被认为「不会不利国家安全」才能获得减刑,恐影响目前涉及国安法的多案被告。

港府昨日公布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除了外界关注各类罪行如披露国家秘密罪等控罪元素及刑期外,港府还提出修改多项现行法例,包括「监狱规则」等。

根据目前「监狱规则」等法例,正在服刑的囚犯如实际刑期超过1个月,可因勤奋及行为良好而获得减刑,减刑不得超过总刑期的1/3。

但23条立法草案增加条件,如果囚犯是因违反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而服刑,必须要惩教署署长信纳该囚犯「不会不利于国家安全」,才能获得减刑;若惩教署署长不批准减刑,则须每年覆核该项决定。

草案进一步指出,「为免生疑问」,不论囚犯的刑罚是

在草案生效前、当天或之后判处都适用。

港府向立法会提交的参考资料称,有关规定非惩罚性措施,也没有增加囚犯被判处的刑期,而且不适用于已获提早释放的囚犯,因此不存在「追溯力」的问题。

根据草案内容,香港苹果日报案、泛民主派初选案等被告,甚至香港首名被法庭裁定违反国安法、目前正服刑的唐英杰,都可能受到影响。

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正由立法会审议,此前有港媒报导,港府希望在4月15日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