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连射3实弹」致青年命危 李茂生:在台湾已属违法行为!
▲港警开枪导致青年命危引起轩然大波。(左图/路透,右图/翻摄自「香港突发事故报料区」脸书)
香港民众昨(11)日号召「三罢」行动,过程中发生港警开枪导致示威者中弹命危的事故。港警事后表示,同事没有办法给任何警告,因为过程有如电光火石,只好用此方式去保护自己与枪枝。不过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说,如果这个案子发生在台湾,警方行为应属违法,必须负起过失致重伤之责。
李茂生今(12)日在脸书发文表示,倘若港警是因为情绪失控才开枪,这在台湾已经属于违法行为,「首先警方使用警枪已经是违背警械使用条例(4、5、6、8条),应属违法,因为已经有致伤或致死的危险,所以并非单纯的行政不法行为,黑衣人自可为他人为正当防卫行为,其企图夺下警枪的行为,并未违法。」
他再称,「据此,警察应负起过失致重伤之责;虽然此条已经废除了业务加重规定,但仍有134非纯粹渎职罪的适用。因为不知香港的相关规定,所以不知在香港司法会有怎样的判断;不过,这应该是个个案,而且在现在的氛围下,类似的个案会开始层出不穷(这应该是第3起),香港政府的失能现象应该会加剧。」
港媒曾指,港警当时认为生命受到威胁,于是拔枪戒备,不料黑衣人想出手抢枪,才会发射实弹,导致21岁周姓男子右腹受伤。不过目击者却说,警方无故对民众开枪,情绪明显失控,「为何不先对空鸣枪,而是直接杀人?」一旁路过民众也跳出来质问员警为何要开真枪。
香港医管局表示,21岁中枪男子中弹后已被送往东区医院治疗,不过子弹卡在背脊,严重伤到肝、肾脏,接受手术后仍情况危殆。消息人士则透露,周男年轻、生命力强,而且得到及时治理,现时维生指数一切正常,并未出现任何并发症,预计48至72小时内有机会离开加护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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