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場》案歐盟批擠壓言論自由 陸使團:言論自由不是亂港通行證

欧盟批判立场案挤压香港言论自由,陆驻欧盟使团反驳称,言论自由不是乱港通行罪。图为周四裁定后,香港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在法院外向港媒说明法官裁定情形。 截自香港01直播画面

香港的《立场新闻》案判决出炉,29日香港区院法官郭伟健裁定,两名被告、《立场》前总编钟沛权及署任总编林绍桐,因发布评论文章被裁定煽动罪成立,押后至 9 月 26 日判刑;欧盟对外行动署发言人发表声明,称香港区域法院涉《立场新闻》案相关判决进一步挤压言论自由空间,呼吁香港当局停止类似起诉,维护新闻自由。对此,大陆驻欧盟使团发言人以答记者问方式回应称,新闻和言论自由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更不是反中乱港活动的通行证。

根据中国驻欧盟使团微信公众号30日消息,驻欧盟使团发言人就欧盟对外行动署发言人涉港声明答记者问。传团发言人表示,中方注意到有关声明。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新闻和言论自由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更不是反中乱港活动的通行证。特区司法部门公正审案,依法办案,合理合法,不容诋毁。

他表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不容许任何外部势力干预。欧方自诩崇尚法治,却对别国司法案件说三道四,严重违背法治精神,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对此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我们敦促欧方恪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尊重中国主权和香港法治,停止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