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批「滥用言论自由」 13间大专院校:大兴文字狱

香港13间大专院校发表联合声明。(图/翻摄自中大学生会 CUSU粉丝专页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日前发声明谴责,港中大民主墙出现「港独」标语港教大民主墙上「恭喜」教育副局长蔡若莲蔡若莲丧子言论,都是「滥用言论自由的行为」。香港13间大专院校学生会联合声明指出,「香港独立」的标语没有触犯香港法律,尽管「恭喜」蔡若莲丧子言论虽有不当,但教大不应该泄漏拍到「张贴标语人士」的监视器画面

包括香港城大、浸会大学、香港科大、港大在内的13间大专院校10日发表联合声明,指出林郑月娥所声称的「言论自由并非完全没有限制」是大兴文字狱政权之首居然出言钳制学生表达自由,大专学界予以最强烈之谴责。

声明又指,《基本法性质类近宪法,而宪法订明政府权限人民权利。宪法圈限政府权力,政府却绝不可借宪法缩窄人民权利。因此,政府及中大校方均不可以「违反《基本法》」为名,禁止学生讨论香港独立。

另外,早前有人在香港教育大学民主墙张贴「恭贺」教育局副局长蔡若莲长子去世,但校方不应因此以公开监视器画面片段,这种行为如同鼓吹社会公审批斗,更有机会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全文如下:

【《砥锋挺锷 傲雪欺霜》- 大专学界就民主墙争议之声明 | “Arming Ourselves in Our Darkest Hour” - Declaration of Students’ Unions of Higher Institutions on the Controversy Surrounding Democracy Wall】(Please scroll down for English version.)

近日,各大专院校对于学生使用民主墙爆发争议,舔共傀儡林郑月娥竟借机指言论自由并非完全没有限制,更暗指学术自由和院校自主是鼓吹歪论的借口。大学校园应为思想意见交流之所,民主墙亦是容许学生畅所欲言的公开平台。如今,政权之首竟出言钳制学生表达自由,企图向校方施压,大兴文字狱,大专学界予以最强烈之谴责。

在中大校园内,有同学于学生会管理的范围挂上「香港独立」横额及于民主墙上贴上宣传港独之文宣。有关港独之横额及文宣并无违反香港法律,只是单单内容不合乎中大校方心意、与校方立场有异,校方便指鹿为马,无理指控其内容违法,图以法律之名打压言论自由,更绕过该场地的真正管理者大学生会,直接指派保安人员拆下横额,完全无视学生自治原则。大专学界强调,《基本法》性质类近宪法,而宪法订明政府权限及人民权利。宪法圈限政府权力,政府却绝不可借宪法缩窄人民权利。因此,政府及中大校方均不可以「违反《基本法》」为名,禁止学生讨论香港独立。

其后,中大学生会干事会因是次事件而受到大规模滋扰。然而,校方并没有就此作出回应并保护学生,反而因立场不同而置学生安危于不顾,有违教育者之原则,再证中大校方已沦为为政权护航的机器。

除此以外,早前有人于香港教育大学民主墙张贴「恭贺」教育局副局长蔡若莲长子去世,教大校长高调批评该二人「歹毒」,更指若该二人不是教大学生,则「放他上网」。翌日,相关闭路电视截图流出,实在令人发指。的确,大专学界认为奚落蔡若莲之言论确有失当,然而,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教育局多年来接连推出残害莘莘学子之政策,当中包括全港性系统评估及国民教育,蔡若莲为其一一护航,年青人对教育局及蔡若莲的不满无处发泄,最终诉于不当的情绪宣泄,实在是情有可原。教大校方纵然不满此等言论,却绝不可公开闭路电视片段。此等行为不但如同鼓吹社会公审批斗,更有机会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今日有人因失当言论被公开容貌,他日有学生批评校长,会否亦遭受类似报复?大专学界强烈谴责教大校方借机制造白色恐怖,并要求教大校方就泄露闭路电视片段作出合理交代。

《基本法》第二十七条订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论自由,我们的基本人权应受保障及尊重,而院校自主及学术自由更不容港共侵害。大专学界在此重申,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是不容侵犯之底线。我们将密切留意各大专院校之情况,坚守我们的自由与权利。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香港城巿大学学生会恒生管理学院学生会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香港科技大学学生会岭南大学学生会香港珠海学院学生会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学生会香港教育大学学生会香港演艺学院学生会香港大学学生会香港公开大学学生会香港树仁大学学生会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

▲▼侮辱刘晓波及他的妻子刘霞的标语、侮辱香港教育局副局长蔡若莲长子潘匡仁海报。(图/翻摄自facebook/香港教育大学学生会、翻摄自微博/dienas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