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选制 拚5月完成修法

3月14日,在香港铜锣湾街头的「撑全国人大决定 完善选举制度街站,众多建制派立法会议员区议会议员在街头收集市民签名,支持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图为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左)收集市民签名。(中新社

大陆全国人大通过修改香港选举制度后,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表示,香港本地法例的修订,涉及到多部选举法选民登记、选举如何进行、选区画分与提名程序,草拟完成后,还要提交给本届香港立法会审议通过,之后就开始具体安排选举。香港籍的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预期,香港本地法例修订5月会完成。

林郑是在接受凤凰卫视专访时,作以上表示。由于明年3月是香港特首换届选举时间非常紧迫,就剩下12个月了。香港未来将举行三场选举,分别是选举委员会选举,然后是立法会改选,最后是明年3月选出新的香港行政长官。她指出,经过大陆全国人大调整的选举委员会,除有以前的功能诸如提名行政长官的候选人以及投票选出行政长官候任人,交由中央任命外,现在又多了选出一定席次的立法会议员,以及要负责提名所选出立法会议员的候选人。从逻辑来讲,选举委员会的选举是最先举行。

对于香港选制的修改,她强调,大陆全国人大这次只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与附件二,分别是规定行政长官产生方法,以及立法会的产生方法,并没有直接修改《基本法》45条及68条,最终达成普选的目标仍然在《基本法》中。但现在根本没有条件(指普选)。针对林郑是否争取连任,她本人拒绝评论

大陆全国人大会议3月11日通过修改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包括立法会由70席增至90席;设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委会候选人、特首候选人及立法会候选人资格;选委会由1200人增至1500人,分5个界别,除了原本选特首的功能,亦可选出部分立法会议员,以及提名立法会候选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