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特首普选方案 港府:若否决政改不知何时再启动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香港政府22日公布2017年行政长官(特首)普选的具体方案,至少120名提委记名推荐的才可以能为参选人,而在提名阶段,提委以不记名方式提名正式候选人,每名提委最少可提名2人,最多可提名所有参选人,最终获得过半提委提名且票数最高的前2至3人,则成为正式候选人。

林郑月娥宣读政府订定的终极版政改方案。(图/取自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上午向立法会宣读《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方案》,重点如下:

提名委员会的构成及产生办法:由1200人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按照现时选举委员会四大界别共38个界别分组组成;各界别分组和界别分组的委员数目维持不变;38个界别分组的委员产生办法不变。

提名委员会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的程序:提名委员会作为一个机构整体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程序分为「委员推荐」和「委员会提名」两个阶段。

就「委员推荐」,获得120名提名委员会委员推荐即可成为行政长官参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推荐一名参选人,而每名参选人可获得的委员推荐数目上限为240名。这代表制度可容许最少有5个和最多有10个参选名额

至于「委员会提名」,提名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产生2至3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最多可投票支持所有参选人,但亦可只支持部分参选人。每名委员最少应支持两名参选人。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支持并获得最高票的2至3名参选人成为候选人。

普选投票安排:全港500万合资格选民可从提名委员会提名的2至3名候选人,透过「一人一票」以「得票最多者当选」的方式选出行政长官人选

▼香港现任特首梁振英。(图/取自香港政府新闻网)

林郑月娥指出,行政长官已多次表示,全港500万符合资格选民可以在2017年历史性第一次以「一人一票」选出下一任行政长官,不仅是香港政制发展的重大跨越,也是国家的历史大事

方案发表前,港府在2013年12月至2015年3月期间进行两轮公众咨询。在2015年1月至3月期间进行的第二轮咨询,港府出席了88场咨询会地区活动,以及共收到超过13万份书面意见

林郑月娥向立法会议员说,在展开政改第二轮咨询时,政府就已经强调「2017,机不可失」;如果普选行政长官方案被否决,大家便会错过了今次的黄金机会,不但政制发展原地踏步,更无法估计要到何年何月才会再次启动「五步曲」,实现普选行政长官。

她强调,在过去的公众咨询,有一个客观事实是非常突出的,也就是广大市民一直都十分期盼2017年能顺利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特区政府的方案是严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8月31日的《决定》,同时尝试在众多及不同的诉求和观点中,寻找最大的共同点平衡点。」

她说,政制发展已到了关键时刻,到底是向前走抑或原地踏步,掌握在每一位立法会议员手中。「《基本法》赋予了每位立法会议员宪制权力审议政府提出的方案,议员当然需要承担这宪制责任。」

林郑月娥希望立法会能尽快展开审议程序,务求在立法会暑假休会前完成表决程序。她呼吁所有立法会议员,特别是泛民主派,停一停、想一想,假如否决方案,「一人一票」选行政长官的愿望落空,广大的市民将会多么失望;假如政制发展原地踏步,对香港政制民主化怎可能有利。

最后,她以《咨询报告及方案》封面口号结语,「2017,一定要得。」

在林郑月娥宣读政改方案期间,20多位泛民主派议员离开场,并发表声明批评港府推出的是假普选方案,强调必定否决方案。按照程序,港府会将方案提交立法会审议,必须获得2/3议员投票通过。泛民占立法会超过1/3议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