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驾驶「换发1到6年短期驾照」10/31上路 7.3万人受影响

▲ 高风险驾驶依照违规严重程度换发短期驾照。(示意图/记者陈昆福翻摄)

记者李姿慧/台北报导

为管理不适任驾驶,交通部公告修法,高风险驾驶将依照违规严重程度强制换发1至6年的短期驾照,且有6年观察期,其中吊扣驾照1年以下换发6年短期驾照、扣照1年以上换领3年期驾照、吊销驾照领2年期驾照,皆需上道安讲习和缴清罚款才能发照,10月31日起上路。

原本102年7月1日起新领或已领各类驾驶执照者,原则免再每6年定期换照,为加强较高风险驾驶人之驾驶执照管理,交通部公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受终身不得考领驾驶执照处分重新申请考验办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办法」,自113年10月31日起按其违规程度分级。

新制规定驾照管理将恢复6年观察期,并按违规程度分级换发1年、2年、3年或6年短期驾驶执照,且须依规定接受道安讲习及缴清尚未结案罚锾才能换发,新制预估影响7.3万人。

交通部说明,交通违规而受吊销、吊扣驾驶执照之汽车驾驶人,自10月31日起,受吊销驾照汽车驾驶人依规定重新考验合格后,会核发2年效期驾照,并有6年观察期,观察期间无再受吊扣、吊销处分者,才能依规定换发驾照有效期限至75岁。

受吊扣驾照驾驶人,其原领有驾照有效期间至受吊扣处分期间届满之日,原照不再发还,应依规定换照;若驾驶人未依规定换发,驾照逾期不得驾车,另于重行申请换发时起,该6年期间续行计算,即逾期换照期间不计入6年观察期。

▲高风险驾驶人驾照管理。(图/交通部提供)

另如其属受终身不得考领驾驶执照处分者,现行经12年后符合得恢复考照者,发放有效期间1年的短期驾驶执照,新增规定自发照日起,也恢复6年观察期,6年期间内每满1年换发一次;期间内无再受吊扣驾驶执照处分,始得依规定换发驾照有效期间至75岁。

交通部表示,如驾驶人于定期换照期间,再受吊销或吊扣驾照处分,应再依相关换照规定办理,且6年期间另重新起算,但规定换发驾照有效期间逾原照者,仍依原效期换发。

例如驾驶人受吊销驾驶执照处分重新考领取得2年有效期间驾驶执照,如其于持照期间再受吊扣驾驶执照处分,吊扣期满后仍应重新换发2年有效期间之驾驶执照,而非3年或6年有效期间之驾驶执照。而如汽车驾驶人于6年观察期间内,取得同级车类职业驾驶执照或高一级车类驾驶执照时,其有效日期应依原驾驶执照之期限办理。

▲▼高风险驾驶驾照管理Q&A。(图/交通部提供)

此外,年满75岁高龄驾驶人,依现行规定每3年定期换照,如有重大违规受吊销驾驶执照处分,重新申请考验将核发2年有效期间驾驶执照,6年观察期内仍应每2年经体格检查合格,并检附通过认知功能测验或无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证明文件办理换照。

交通部公共运输及监理司长林福山表示,针对高风险驾驶人将恢复短效期驾照管理,10月31日起上路,估7.3万人受影响,盼透过配套的驾照期限管理,让驾驶人上路行驶更遵守交通规定,若不遵守交通规则,除了有相关罚款和吊照等处分外,也新增驾照依照违规不同程度管理,透过短期驾照管理也会产生警惕督促驾驶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