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駕駛強制換發1至6年短期駕照 10月31日上路
图为驾车示意图。图/ingimage
为加强驾驶执照管理,交通部先前预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增订违规严重纪录者换发1至6年短期驾照,并有6年观察期,其中,吊销驾照者期满换发2年期短期驾照;吊扣1年以上者换发3年短期驾照;吊扣1年以下者换发6年短期驾照,且换发期间不得再有违规情形,预计10月31日上路,约影响7.3万人。
交通部先前预告「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修正草案,针对违规纪录严重者应换发短期驾驶执照,按驾驶人违规程度分级,核发或换发1年、2年、3年或6年有效期间驾驶执照,且须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及缴清尚未结案罚锾后才可发照,并给予6年观察期,期间若有重复违规情形,将重新计算观察期。
交通部说,若遭吊扣驾照1年以下,将强制换6年短期驾照;违规遭吊扣驾照1年以上,则换领3年期短期驾照;违规遭吊销驾照,则换领2年短期驾照,且皆须换满6年观察期。另外,受终身不得考领驾驶执照处分者,现行规定经12年后符合恢复考照资格者,可发放1年短驾照,未来也新增6年观察期。
交通部表示,如汽车驾驶人于定期换照期间再受吊销或吊扣驾驶执照处分者,应再依相关换照规定办理,且6年期间另重新起算。例如驾驶人受吊销驾驶执照处分重新考领取得2年有效期间驾驶执照,如其于持照期间再受吊扣驾驶执照处分,吊扣期满后仍应重新换发2年有效期间驾驶执照,而非3年或6年有效期间驾驶执照。
交通部说,自2013年7月1日起新领或已领有各类普通驾驶执照者,除年满75岁驾驶人应每3年经体格检查合格,并检附通过认知功能测验或无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证明文件办理换照外,其余免再每6年定期换照,但为加强较高风险驾驶人驾驶执照管理,将按其违规程度分级核发或换发较短效期驾驶执照,预计10月31日上路。
为加强驾驶执照管理,交通部先前预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增订违规严重纪录者换发1至6年短期驾照。示意图。记者周湘芸/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