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董总奖金制度调整 将与员工一致

针对董事长、总经理薪酬调整案,台湾高铁提出三点回应,第一,公司董事长江耀宗2016年10月18日就任,当时薪酬是董事会考量公司治理精神及董事长所负职责,核议比照先前历任董事长标准支薪,当年底并配合政府政策调减薪酬,以符合「交通部派任或推荐至公股民营事业及其转投资事业之董事长、总经理薪资标准规范」,并追溯自董事长就任日起,其薪酬总额确实相较历任董事长薪酬已大幅降低。

而总经理郑光远当时虽非属交通部正式推荐或派任之人选,但董事会基于公司治理考量,并征得本人同意后,也从2017年2月1日起配合调减其薪酬。

第二、交通部要求本公司依照薪酬标准核给董事长及总经理薪酬起,两人薪酬皆已遵照规定办理,其薪酬结构及数额等所有内容当时也提经董事会讨论通过,且于近年公司年报如实揭露,一切依法依规办理。

第三、对于董总近年来所负经营责任,以及所创造卓着绩效与其所领取薪酬对应性,在交通部规范下,无法像一般民营企业薪酬原则所给予合理对待,对此公司至感遗憾。但近期仍积极配合大股东交通部法人董事代表人提案要求,重新检视董总非固定薪酬,并调整至与员工标准一致。

台湾高铁董事长、总经理薪酬调整案,经董事长及总经理在审议本案前吁请董事会尊重及配合前揭大股东提案要求办理,并离席回避,董事会16日决议通过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