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男惨遭霸凌 无耻学长竟提诉讼求撤销!驳回理由曝光

北市某高职一名学生长期承受学长的言语霸凌,后不堪其扰,向校方提出申诉。(示意图 / 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国三男学生去年底因故遭同学持弹簧刺颈、捅胸,最终伤重不治,案情曝光震惊社会。北市某高职一名学生,由于长期承受同校高姓学长的言语霸凌,后不堪其扰,向校方提出申诉。校方决议受理,经调查判定校园霸凌事件成立。高男不服,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日前遭最高行政法院驳回。

判决指出,该名受害学生于2021年间长期遭受高男长期嘲讽,因为不堪其扰,向校方提出申诉。校方决议受理,并指派3名委员成立调查小组,经查确认高男对受害学生曾做出「打手枪事件」、「绰号事件」及「搭捷运事件」。

调查小组指出,高男对于受害学生的霸凌行为,其中「打手枪事件」属于骚扰、「绰号事件」属於戏弄,「搭捷运事件」属于骚扰、贬抑,且其行为有故意伤害意并具长期持续性,造成对方身心上一定的痛苦,甚至已经严重影响日常;经决议结果,判定本案构成校园霸凌事件。

对此,高男不承认自己涉有霸凌行为,并主张调查小组3为委员同为「因应小组成员」,这部分的调查报告被认为霸凌事件,进而后续相关处置建议,应以「小组成员」身份参与后续判定;高男认此不符行政程序,显然有执行职务偏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为3名调查委员完成调查程序后,依法自得参与因应小组之合议判定,无法就以他们曾进行调查,而有回避必要,因此予以驳回。

高男不服上诉,二审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审酌其上诉理由重述一审内容,且未明确指出一审判决法规不妥之处,最终以不符上诉要件,予以驳回。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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