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生练大队接力!把妇撞成植物人 法官判他和父母赔736万

▲体育场有拉布条指出,外侧跑道民众散步使用,却发生撞人意外。(资料照/翻摄自罗妇子女脸书)

记者郭玗洁/新北报导

新北市板桥第二运动场一名72岁罗姓妇人在运动跑道外圈散步,遭正在练习大队接力准备全运会的高职生从背后撞上,导致她脑出血,送医后虽救回一条命,却成为植物人,罗妇家属愤而对高职生、高职生父母、田径教练和学校提告求偿总计约千万元,新北地院审理后,判学生有过失,和父母需连带赔罗妇581万8133元,另精神抚慰金方面,再赔罗妇80万、罗妇丈夫30万、3名子女各15万元,共736万余元。学校和教练则免赔。可上诉。

罗妇于2021年10月18日下午4时许,在板桥区第二运动场外圈跑道慢步运动,突然遭到一名正准备参加全运会练习大队接力的高中生,从背后高速撞倒,罗妇事后送医,因脑部大量出血,昏迷指数一度只有4,不幸成为植物人。

家属不满指出,新北市政府体育在运动场有设置大型布条,以红底白字公告「本场区第一、二内侧跑道为跑步专用道,散步民众请使用外侧跑道」,使用须知也规定「快速跑步者应尽量靠内侧,慢速者则应尽量靠外侧」等语,然而当天下午4点,该教练却指示田径队使用外侧第六跑道,进行「冲刺快跑接力交棒训练」,导致学生甲在交棒后,身体仍处于冲刺状态,从第6跑道偏移到第7跑道,撞击到正在散步的罗妇,使她向前扑倒翻滚后,倒地不起。

家属说,当晚罗妇回家就觉得头晕想吐,家人想送医时,罗妇就突然陷入昏迷,经送医急救,诊断为「头部外伤并大量左侧硬脑膜下出血、额叶及颞叶脑挫伤蜘蛛膜下出血及脑干压迫」,同日紧急开刀并转加护病房治疗,直到出院时,仍处卧床状态,昏迷指数为9分,生活完全需仰赖他人照顾,属于「极重度」身心障碍,经法院裁定监护宣告,指出罗妇有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无恢复可能。

家属认为教练、学生都有过失,而教练在执行职务训练时,造成罗妇受伤,因此将学生、学生父母、教练一同告上法院,求偿罗妇医药费、看护费,和未来生活需要支出,以及百万抚慰金等共960万余元,另家属精神抚慰金方面,罗妇丈夫求偿40万,罗妇3名子女各求偿20万元。

法官根据监视器画面,认为罗妇遭学生撞击后翻滚,导致头部伤害,而学生虽辩称交棒时视线遭另一名接棒队员阻挡,所以才看不到罗妇,但当时跑道只有零星运动民众,学生和罗妇并非在同一跑道,接棒队员越过罗妇时也没有发生碰撞,难认学生在交棒时,有无法注意罗妇在隔壁跑道步行的情形,判定学生有过失,父母应负连带责任,审酌双方经济等一切情状,判学生及其父母应赔罗妇581万8133元,精神抚慰金方面,另应赔罗妇80万,丈夫30万,子女各15万元。

法官指出,当时运动人数不多,现场设置的设置大型布条及告示牌只是劝导,并非正式使用规范,因而教练指示学生使用跑道,并没有因无违反规定而有过失,判教练和学校无须赔偿。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