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职弱势生学杂费减免 陆续接受申请
就读教育部主管的国私立高级中等学校的弱势生,可申请学杂费减免。(林志成摄)
教育部表示,就读国私立高级中等学校的弱势生,109学年度第2学期减免措施已陆续受理申请中,请有需求的家长、学生务必要留意学校申办日期。
为协助弱势学生就学,减轻家庭筹措教育经费负担,协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教育部订定「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孙子女就读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杂费减免办法」,针对就读教育部主管的国私立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减免其部分学杂费。
教育部表示,学生如果具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孙子女的身分资格,目前正就读高级中等学校而且具有学籍,在修业年限内,可减免60%的学费及杂费;如果学生同时又符合高级中等教育法第56条第1项规定免缴纳学费的资格条件,则可以减免全额的学费及60%的杂费。
学生就读国立学校,每学期可减免金额约7500元至8200元;学生就读私立学校,每学期可减免金额约1万5000元至2万7000元。近3年来,累计补助人次共约7000人次,平均每年受益人次约2300人次;累计补助金额共约9900万元,平均每年补助金额约3300万元。
教育部指出,109学年度第2学期本项减免措施已陆续受理申请中,学生如果有申请学杂费减免的需求,可把握时间到学校教务处注册组缴件办理,并留意学校受理申办期间及申请截止日期,以免影响自身权益,学生或家长对于相关减免措施如果有任何疑问,可向就读学校教务处注册组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