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危險品申報不實 可罰500萬

去年屏东明扬大火造成重大伤亡,部分业者未依法申报危险物品、数量、配图等,立法院昨三读通过「工厂管理辅导法」修正案,明定工厂业者未依期限申报危险物品、违反申报规定或申报不实,可开罚五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锾,罚锾上限提高一百倍,若届期未改善或申报,得按次处罚,最重废止工厂登记证。

这次修法最大变化是罚锾提高一百倍,修正后将改成「先处罚锾,并限期改善」,并可以连续处罚,最重可废止工厂登记证。至于施行日期,三读条文明定由行政院定之。

子法部分,工厂危险物品增加动态申报制度,并修正公共意外责任保险办法,提高最低保额到七千二百万元,待预告、说明会结束后,六月一日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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