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流感疫苗给学生不给教师?疾管署:非高风险、高传播族群

校园流感疫苗注射,资料照。(图/卫生局提供)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公费流感疫苗今年11月15日分阶段开打,第一批适用对象包含国小、国中、高中职等学生族群,而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今(5)日指,学校教师为第一线直接接触学生的工作人员,也是属于发生流感之高危险群,却非公费流感疫苗补助对象。疾病管制署表示,在预算有限的情况之下,健康状态良好之教师非流感重症高风险族群,亦非疫情传播族群,且比学生更可做好自我防护,故不列为公费流感疫苗适用对象。

疾管署说明,我国公费流感疫苗接种对象,经参考各国流感疫苗接种政策,及卫福部传染病防治咨询会预防接种组专家建议,与考量国内外流感流行病学与疫苗接种效益等相关研究,以感染流感后容易并发重症及容易传播流感病毒的族群为主,目前国际间相关研究并未显示教师为流感病毒高传播族群,因此未以职业分类将教师纳入实施对象。

疾管署副署长罗一钧指出,50岁以上或者有高风险慢性病教师已经属于公费流感疫苗适用对象,至于未满50岁且健康状况良好的教师,并非流感重症高风险或者疫情高传播族群,且也不像学生族群的相处容易彼此近距离接触、自我防护能力不佳。

至于幼托教育机构人员可接种公费疫苗,罗一钧解释,幼儿感染流感为重症高风险群,此为避免照顾者染流感使幼儿遭受感染造成重症甚至死亡。

另针对各类团体民众争取纳入公费流感疫苗实施对象,疾管署表示,依卫福部传染病防治咨询会流感防治组、预防接种组联席会议决议,请相关主管机关各县市相关单位可考虑依据业务需求编列预算采购疫苗,疾管署可协助相关政府机关(构)或县市政府代购疫苗。